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   浏览量:3290
 
 
蒲教党发〔2016〕50号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蒲组通字〔2016〕234号)精神,根据教育局党委《蒲城县教育系统“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推行基层党组织党员“六卡一台账”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现就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依据,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通过民主评议党员,真正帮助党员查找差距,分析原因,督促党员强化身份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发挥先锋作用、永葆先进本色。
    二、时间安排
    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2017年元月12日前完成。
    三、扎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评议内容
    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个进一步”和“五个着力解决”目标要求,聚焦“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标准,客观评议每名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1.讲政治、有信念方面。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听党话,跟党走;是否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主动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重点看是否年初制定每月学习计划,确定规定学习篇目,个人自学情况是否学习了县委组织部每月下发的学习内容。
    2.讲规矩、有纪律方面。是否自觉强化“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始终洁身自好、廉洁自律,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红线承诺要求,遵守和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行为规范;是否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讲道德、有品行方面。是否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作风,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尽职敬业;是否生活简朴、家庭关系和睦,人际关系简单,讲操守、重品行、慎交友,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4.讲奉献、有作为方面。是否时时处处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根据行业、岗位和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认真践行先锋承诺。
    (二)评议范围
    1.党组织关系在本支部(总支)的所有党员,都要参加党支部民主评议;
    2.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
    3.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不列入评议对象,也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或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
    4.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总支)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可与年终总结、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党员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承诺践诺等工作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1.学习教育。各支部(总支)接到通知后,要尽快部署安排,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为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奠定基础。同时,党支部要将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承诺制完成情况、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情况等进行公布,为开展民主评议做好准备。
    2.自我检查。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廉洁等方面的情况,找准自身存在问题及根源,制定出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努力方向,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经党委审批后留党委一份,返支部两份),连同总结材料一并上报党支部。
    3.民主评议。按照“一会三评”的程序开展工作。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也可分党小组进行。一是个人自评。以“强化党员意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主题,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在是否合格及优秀上自我认定。二是党内互评。在党员个人总结、自评后,其他党员采取“一个一个过”的方式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指问题、提意见,互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发放《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支部保存)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参与党员民主测评的群众或服务对象代表人数按照党支部党员人数予以确定,党员人数在20名以下、21—50名、51名以上的,分别按5、10、15人确定群众或服务对象代表人数。民主测评的得票数由党支部掌握,作为评定党员格次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数超过总票数10%的,不能确定为“优秀”;“不合格”票数超过总票数50%的,一般要确定为“不合格”。
    4.支部定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评定党员格次的初步意见,填写好《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3-1:一式两份,一份交党委,一份返回)和党员“六卡”中的《党员表现双评卡》报教育局党委审批,党支部确定的每名党员的最终格次意见,要转告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同时完成《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名单》(3-2:一式两份,一份交党委,一份返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汇总表》(3-3:一式两份,一份交党委,一份返回)。
    5.表彰处理。党支部根据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要将每名党员的年度表现情况和格次评定结果填写在《党员格次评定卡》上,向党员个人进行反馈。优秀党员发红色卡、合格党员发粉红色卡、不合格党员发黄色卡。对突出的优秀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并作为推荐上报局党委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认真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严格按照教育局党委《关于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蒲教党发〔2014〕33号)精神,落实好基本原则、认定标准、处置方式、处置程序等核心要求,特别要注重把握政策界限,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处理恰当,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各党支部对确定的不合格党员,要填写《不合格党员调查认定表》(附件4),并形成书面材料(含年度积分和双评情况、不合格原因和组织处置初步意见),上报局党委审批。同时,对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及时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及时进行限期整改、劝其退党、除名等组织处理。对给予限期整改的不合格党员,要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支部(总支)要要高度重视,要把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的具体举措,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1.切实落实责任。各支部(总支)负责人要要切实履行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要亲自指导督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相关精神,带头熟悉工作程序,明确工作纪律,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班子成员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的同时,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正常的组织生活,强化学习教育,动员全体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与民主评议。
    2.严格把握标准。各支部(总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区分不同岗位党员的具体情况,制定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评议办法,细化具体的评议内容,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评议结果客观真实。
    3. 做好资料归档。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总支)要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资料,除《不合格党员调查认定表》归入个人档案外,党员民主测评原始表、汇总表、不合格党员表决票、会议记录等工作资料要统一保存,以便及时查阅和上级检查。同时,各支部(总支)要于2017年元月12日前,将评议工作总结及附件1(只报纸质)、附件3-1、附件3-2、附件3-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7)》《未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名单(附件8)》、《不合格党员名单(附件9)》,连同电子版一并报教育局党委办。电子版可发邮箱:pcjy7212135@163.com。另外,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会议的影像、支委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会议记录复印件及查摆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方案会后10日内一并上报教育局党委办。
   
    附件:附件1--附件9.xls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1.民主测评汇总表
    3-2.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名单
    3-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汇总表
    4.不合格党员调查认定表
    5.不合格党员处置表决票
    6.帮教转化目标责任书
    7.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8.未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名单
    9.不合格党员名单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