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对全县各中小学领导班子成员任课情况进行统计的通知
各高中、初中、中心校、城区小学,矿区小学:
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全县中小学领导班子成员代课工作的通知》(蒲教发〔2016〕80号),从2016年秋季开学开始,全县各初中(含完全中学初中部)、中心校、小学所有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必须至少任一个班级的一门课程,为了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就中小学领导任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领导任课工作的积极作用,按照“所任科目任职前后一致”的原则,自觉主动做好任课工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任课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签字(各中心校所属小学领导由中心校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审批。对未经审批且没有任课的学校领导,将按照“三项机制”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在评优评先、职称和职务职级晋升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2017年3月15日前,各单位要认真对本校班子成员任课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后书面上报教育局党委办(各中心校所属小学由中心校统一上报),并附学校课程表。
三、局里将加强对学校领导任课情况的督查,并在学期末调阅部分学校领导的备课本等资料。对督查和资料调阅中发现的问题人员和学校主要领导将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任课统计表.xls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