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统一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为严格落实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按照县委要求,将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确定为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各支部(总支)要根据局党委《关于在教育系统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通知》(蒲教党发〔2015〕20号)精神,特别是围绕“统一活动日参考菜单”,结合干部“回原籍”、城乡党组织共建、青年干部挂职、“红袖章”志愿服务活动、贫困学生帮扶、家访等活动,安排落实好此项工作,并做好相关活动记录,填写党支部(总支)“统一活动日”记录台账,经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每月10日前交局党办。
附件:1.蒲教党发〔2015〕20号.doc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