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3   浏览量:2686
 
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蒲教勤发〔2017〕4号
 
 
各义务段学校:
    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渭南市2017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渭学生营养办〔2017〕1 号)文件精神和2017教育局工作会议要求,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以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为目标,以扩大学校食堂供餐覆盖面为重点,以严守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为底线,大力推动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增效和规范运行,提升全县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水平,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营养餐实施工作。
各学校要站在提升学生营养健康水平、落实教育扶贫帮困工程的高度,强化学校实施主体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从学校食堂管理、学生食品安全常识教育、食品安全事故、学生营养健康、实名制学生信息填报、营养餐资金管理六个方面严格考核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加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抓好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按照1:8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不得挤占学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体检合格方能上岗。
    二、优化供餐内容,规范食品采购。
营养改善计划要以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为目标。我县中小学校营养供餐机制要着重在提高学生营养上下功夫,采用学校食堂供餐和企业配餐两种供餐模式,严把原材料入口关,严格落实学生营养食品的质量监管。
    学校食堂供餐要根据学生体质需求,参照《陕西省学生营养膳食工作指南》的膳食原则,参照中西部营养标准,充分利用电子营养师,结合当地饮食习惯和学生体质特征,科学搭配营养膳食,制定膳食结构合理、营养丰富的学生营养餐带量带价食谱,每周提前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学生食谱要充分体现改善营养,确保肉类、鸡蛋、牛奶、蔬菜、水果等营养搭配,每周至少要供应三次纯牛奶和鸡蛋。                          
    在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由企业配餐。继续实施“四统一”政府采购确定的食品采取在课间或早餐中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加强新鲜肉类、奶类、蛋类、水果类食品供应,让学生得到足够的营养补充,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为学生增加营养。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所需建米、面、油、鸡蛋、牛奶等大宗食品和原料通过公开招标程序,实行集中供应;蔬菜、干菜调料等原辅材料在教育、食药监联合确定的企业定点采购,各供货商供应的每批次食品都必须履行索证索票制度、验收签字制度,保障学生食堂原料采购源头安全。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应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
    三、突出重点,落实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
   (一)重视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要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要突出预防和风险防范,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大宗原料“四统一”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检查,保证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消毒、留样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与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校领导陪餐制度。学校要对全体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要成立学校膳食指导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原材料采购、饭菜质量价格评议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学校应制定食堂食品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全面提高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发芽土豆、冷荤凉菜、凉面皮等行为
    教育局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要严格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实名制信息动态监控制度,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并以代金券或餐票形式兑现到学生手中,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坚决防止套取、冒领国家补助资金发生,并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受益学生数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群众监督。各校必须以学生实际人数、实际姓名建立花名册,每餐后学生必须签名,并在备注栏内填写满意程度。
    为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食品安全,根据蒲城县财政局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牛奶按照专项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及“四统”有关规定,统一配送结算。
   (三)加强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学校要结合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大力推进健康教育进课堂,对学生开展营养健康教育,保证每学期不少于6-7课时的营养健康课。要充分利用营养健康课及餐前时间开展教育活动,让学生及家长了解基本的营养知识,掌握科学的营养摄入方式,树立营养均衡的理念。要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三节”教育及环境保护教育,把营养计划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相结合,着力拓展营养计划实施内涵。
    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着将营养改善计划等同于“免费午餐”、由国家“全包”等误解,给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带来了较大困扰。为了使中省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我们要充分利用网络、QQ工作群、墙报、宣传栏、宣传画册及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师生科学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良好氛围和健康生活新风尚。
 
                               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