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浏览量:2266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有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及对党员的要求
    (一)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出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建立转出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3.我系统内部因职务变动、工作调动改变工作单位的应于10内与行政关系一并转接;因辞去公职的党员教师,在办理辞职手续时应转出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负责做好督促、转接。
    4.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因特殊情况党员不能自己办理转移手续,帮助其办理转移手续。
    (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认真查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建立转入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3.对于新调入本单位的领导干部或教职工,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其政治面貌,在规定期限内转接党组织关系,并将接收党员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介绍信回执)及时反馈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4.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原所在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党员,帮助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三)对党员的要求
    1.因工作借调、学习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超过半年的,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原则上纳入社区管理或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
    三、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
    1.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支部(总支)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对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2.各支部(总支)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核实,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3.各支部(总支)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党员解决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要协调有关转入(转出)党组织,妥善解决相关问题,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4. 各支部(总支)要严肃党的纪律,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