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义务段中小学校:
为了严抓学生营养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营养补助资金使用安全。根据渭学生营养办【2017】11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就上报2017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备案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报时间:2017年9月20日18点以前完成备案表的填报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电子信箱为pcxqb7219083@163.com)。
2、填报范围:全县所有初中、小学(含教学点)、民办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所有数据。
3、填报要求:各初中单独上报,各小学以中心校汇总后上报,要求内容完整、人数真实,数据准确,防止套取冒领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行为发生。
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