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5   浏览量:2392
 
蒲招办发(2017)26号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关于转发《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中、职教中心:
    现将《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7]37号)(以下简称“分类考试招生”)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并贯彻执行。
    一、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的院校为全省所有高职教育院校。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四种模式。
    二、凡申请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或“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还必须参加2018年的高考体检。
    三、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考生根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教育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每名考生最多可申报5所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和6所其他高职教育院校。
    四、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院校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入的高职院校
性质完全相同。各高职院校在录取时优先完成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如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完成,将不再录取参加普通高考高职专科线上考生。
    各高中、职教中心接通知后要及时通过班主任向考生宣传分类考试招生相关政策,重点做好高考本科线下考生的思想工作,通过家长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联系省内高职教育院校召开咨询会,动员有意向考生积极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使我县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录取人数较前有大幅提升。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doc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