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18年春节食品安全监管亮剑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3   浏览量:2433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18年春节食品安全监管
亮剑行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蒲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18年元旦春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亮剑行动方案》,进一步确保春节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开展2018年春节食品安全监管亮剑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庞建军
    副组长:王冬印  董新庄
    成  员:曹会保  梁科现  赵丹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二股,工作人员由基教二股、后勤管理中心和职教股同志组成。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10日
    三、行动重点
    对辖区内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中学、学校周边食品企业以及学校内的食品商店、超市、蛋奶房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四、行动内容
    (一)学校食堂
    1.学校食品安全会议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签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是否建立;
    2.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3.有无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食品安全培训;
    4.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和报告制度;
    5.食品原料(包括添加剂)采购、使用、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6.餐饮具消毒及食品安全设施情况;
    7.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8.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及周边卫生情况;
    9.食品健康档案建立情况;
    10.承包经营的食堂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内容之一;
    11.餐饮服务许可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12.餐饮及学校食堂食品的留样及制度落实情况。
    (二)食品商店及超市
    1.《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情况;
    2.索证索要及溯源管理情况;
    3.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食品贮存条件及有关冷藏冷冻设备运行情况;
    5.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包装是否符合规定;
    6.食品的保质期是否符合规定。
    (三)营养改善计划
    1.食品储存库房的条件,是否有必要的冷藏设施;
    2.营养改善计划大宗原料定点采购,索证索票齐全;
    3.加工过程的消毒保洁设施运转及制度落实情况;
    4.食品留样规范,留样齐全;
    5.库房食材装筐上架,标识清楚;
    6.学生餐具的消毒及保洁措施是否到位,记录是否齐全。
    五、行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校要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紧盯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自查,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同时认真总结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经验,打造亮点。
    2.突出重点,依法行政。各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围绕食品原料采购、贮存、使用、加工等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病的重点环节认真检查,要将学校内的食品店、超市列入监管范围。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时不得改变后厨的结构,并要将食品安全列入承包经营的一项重要指标。
    3.密切配合,强化宣传。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师生和家长节假日消费,合理投诉举报,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营造学校、家庭和社会广泛参与、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蒲城县教育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