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浏览量:2485

关于开展2018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职中: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的通知》(开行陕发[2013]76号)和2018年省、市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贫困家庭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决定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学生申请贷款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预认定工作原则

1、分步开展原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分为预认定和正式申请两个步骤。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正式申请贷款之前必须完成预认定程序。

2、预认定条件与审贷标准一致原则

预认定的条件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贷标准一致。预认定条件请依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蒲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蒲教发[2018]1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预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2018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由各高、职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进行预认定时,成立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评议,初步确定贷款对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定通过的学生名单(学生名单样表见附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审定通过的学生信息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力推动

各校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校长要亲自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完善的工作措施,确保本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全面覆盖

各校要借助班会、学校大会、海报、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使预认定政策深入人心,政策宣传要覆盖所有学生,确保符合条件且有贷款申请意愿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预认定

3、精准识别、不漏一人

    各校要对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进行识别和认定,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进入预申请系统。二是已参加单招考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预申请系统。三是在外就读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蒲城籍学生进入预申请系统。

4、提高效率、按时完成

各校要按照文件精神,安排得力人员,立即着手组织实施,切实为贫困学生服好务、圆满完成工作。务必于5月18日前上报预认定学生名单纸质版(盖学校公章)、EXCEL电子版及宣传、公示相关照片。联系人:邵艳冰,电话:7235071。

附件:蒲城县2018年助学贷款预认定学生花名册

    2018预申请花名册.xls

 

                      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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