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星级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浏览量:2006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星级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  知
 
各支部(总支):    
    3月27日,局党委下发《关于积极开展星级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蒲教党发〔2018〕13号),以城区、四大镇及主干道公路沿线学校和综合单位为重点,确定尧山中学、蒲城中学、教研室、招生办等31个党支部(总支)为创建对象,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并与于4月15日前向局党委上报示范点创建方案和申报表。文件下发后,大多数单位和学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研究后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并填写申报表上报局党委,但仍有部分单位和学校重视不够,截止目前还有桥山中学、职教中心、实验中学、孙镇初中、党睦初中、翔村教育、南街小学等支部(总支)尚未上交有关材料。对已上交的实施方案,局党委有关领导认真进行了审阅,总体感觉是结合实际不够,特色亮点不够鲜明或是没有特色亮点,针对以上情况,现就进一步扎实做好星级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支部(总支)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站在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坚持把创建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中,认真思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根据上级关于党建工作有关要求,示范点创建验收工作极有可能提前安排,对此要有明确认识,提早动手,早做准备,确保顺利高分通过验收。
    二、各支部(总支)创建方案务必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特别是不能只是对局党委有关文件进行简单改头换面,确保创建工作符合各自实际、具有较强操作性,特别是要做到党建工作特色鲜明、亮点凸显,体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要求。
    三、尚未上交实施方案和申报表的支部(总支)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并填写申报表;已上交实施方案和申报表的支部(总支)要再次研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各支部(总支)的实施方案和申报表要经党组织正、副书记签字并加盖支部(总支)印章与5月4日前报局党委审核后迅速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达到预期效果。对不按照要求上报材料的,局党委将进行通报,并约谈党组织负责人。
    四、局党委确定的31个创建对象之外的其它支部(总支)也可按规定时间向局党委申报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局党委审核通过后将与31个创建对象一并进行检查验收。不参与示范点创建的支部(总支)也要积极行动,坚持以党建示范点的标准要求自己,确保全系统党建工作不断规范,不断提升。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