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浏览量:1686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总)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依据中组发〔201630号文件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处置工作的通知》(蒲组通字〔2018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扎实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统筹,认真进行“最后一次彻查”。这次“彻查”是20163月份《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蒲教党发〔20169号)工作的延续和深化,再次全面统筹、全面排查。特别是2016年排查有失联党员的党组织,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大力抓好最后一次查找工作。从市县目前统计情况看,仍有极少数党员处于失联状态,所以,各(总)支部于今年614日前完成最后一次彻查。

1.再次核清“底数”。 在以前核查基础上,再次安排专人采取“过筛子”方式,把所有党员一一核对一遍,切实把超过6个月没有和组织联系的党员一个不漏地找出来,逐一登记造册、设立专档。

2.全力查找联系。各(总)支部对查找出来的失联党员,逐一安排专人,采取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微信搜索等方式深入查找,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排查、落实,做好走访谈话记录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填写《失联党员查找处置全程纪实表》(见附件4),一并上报。经查找确定无失联党员的党组织,附件2填“无”签字盖章上报。

3.及时建档上报。对深度查找后仍然无法查找到的失联党员,各(总)支部逐党员进行核查、登记造册,逐级上报情况和名单。要逐人建立档案,把失联党员的情况和查找过程记录清楚,以备后查。

二、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工作。失联党员处置事关党员队伍建设、事关党员切身利益,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各(总)支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稳妥慎重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政策,对于2016年排查出的失联党员及新排查出的失联党员,党组织做出处置意见后上报,上报表册务必由党组织书记签字确认,并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处置意见的上报工作。

1.对重新取得联系、身在国内工作生活的正式党员:原则上可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置:一是对主要由于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支部在谈话教育、会议研究并报基层党委审批后,重新纳入党支部正常管理。二是对于因党性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主观原因失联,失联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取得联系后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并愿意改正的党员,给予限期改正处置。如其在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三是对已取得联系党员中政治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为达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而不退的,给予除名。

2.对重新取得联系但目前出国(境)定居的党员:正式党员的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预备党员的不再保留预备党员资格。

3.对截至今年614日仍未取得联系的正式党员,以及确认出国(境)但无法取得联系的正式党员:由所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经局党委审批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如本人与党组织主动取得联系并提出书面恢复党籍申请,经党支部认真考察和会议研究,并报局党委审查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2年后确定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对无法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在国内工作生活,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出国(境)定居的,不再保留预备党员资格。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做好“收尾”工作。(总)支部要把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处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中省市县提出的标准要求和规定时限圆满完成任务。

1.要切实夯实领导责任。各(总)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认真做好筹划部署和组织领导工作,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并有专人负责,全程抓好落实,确保工作质量。

2.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中组部通知中明确的程序进行。特别是对党员的查找过程要实行全程纪实,每项工作都要有痕迹和记录;对查找到的失联党员,要认真核查失联期间的表现情况,要有调查材料和结论并装入本人档案;对组织处置过程必须全程纪实,留存工作痕迹资料,按要求研究、报批、备案、建档。

3.要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推进。按照全县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处置工作的时限要求,我系统按如下时间节点安排:612日前,各基层党支部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情况,精心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好工作,对本单位党员再次核对,切实摸清现状,建立失联党员名单,对本单位用常规手段实在无法联系到的党员,登记造册填写《失联党员名册》(见附件2,上报局党委。614日前,由局党委协调相关部门,再次进行深入查找,填写《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见附件3),报县委组织部6月底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组织处置,填写《失联党员查找处置全程纪实表》(见附件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

4.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总)支部要以此次失联党员处置为契机,深入探索加强党员管理特别是防止失联的有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防止党员“失联”十条措施》(附件1),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做好复退军人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力求达到党员转出组织关系时做到 “四有”,即:有一张包含党员去向、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备用联系人的详细登记表;有一次明确党的性质宗旨、明确党员权利义务、明确党的组织纪律的深入谈心谈话;有一个印有网上支部IP地址、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联系方式(电话、微信或邮箱)的联心卡;有一份党员作出的承诺书,从而确保每名党员时刻不忘党的纪律,时时处处都在党组织的管理之中。

  话:7212135

  箱:pcjy7212135@163.com

 

附件:附件1、4、5附件2、3

1.陕西省防止党员“失联”十条措施

2.失联党员名册

3.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4.失联党员查找处置全程纪实表

5.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有关情况统计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