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学校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量:2048
 

蒲教党发〔201827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学校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城区片区,各中心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精神,充分调动我县社会组织学校、幼儿园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助力教育脱贫攻坚。根据中共渭南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学校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社会组织学校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扶贫参与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在扶贫攻坚战略中的自身优势,构建协同推进教育脱贫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都能健康快乐完成学业。

二、工作内容

(一)社会组织学校。城区片区、各中心校要采取切实措施,调动、督促辖区内社会组织学校、幼儿园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按照教育扶贫办公室的要求,向贫困户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宣传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国家和蒲城县的教育扶贫政策和资助政策惠及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二)党员教师。各社会组织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贫困户家庭,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情况,掌握贫困学生的思想状况,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号召通过精神心理扶志向、经济物质扶生活、课外辅导扶学业等不同形式,“一对一”“多对一”等帮扶措施,帮助贫困学生树立信心,提高学习成绩,着力提高教育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其它帮扶。各社会组织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量力而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力所能及的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予以资助,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城区片区、各中心校要成立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督导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安排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所在辖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对接和协调工作,并将帮扶帮扶活动备案表及党员帮扶记录于6月底前报局党委办公室。

(二)建立激励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局党委将把社会组织学校参与脱贫攻坚纳入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年终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让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社会组织学校、幼儿园和个人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

(三)强化宣传引导。城区片区、各中心校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学校、幼儿园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加大社会组织学校参与教育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力度,营造扶贫向善、济困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社会组织学校参与帮扶活动备案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8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