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7   浏览量:2070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集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公安局《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渭教安稳〔2018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710日在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以“斑马线上我文明,平安出行我参与”为主题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庞建军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冬印、董新庄任副组长,基教二股、职教股及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新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科现、赵丹江担任,负责活动统筹安排等事宜,确保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全面落实。

二、工作目标

面对日益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树立起中小学生文明交通,遵规守法意识,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通过小手拉大手,力争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的效果。

三、工作措施

1.开展交通安全征文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开展以“斑马线上我文明,平安出行我参与”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征文活动。各校务必于630日前将优秀主题征文(不少于3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45755770@qq.com

2.开展交通安全课活动

各校应针对未成年人认知特点,通过组织主题班会、演讲比赛、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绘画作品创作比赛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课”活动。

3.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各校要积极策划“斑马线上我文明,平安出行我参与”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交通避险等知识作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结合典型案例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家长加强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职责,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宣传途径,加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

4.发放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放假前,各校要印发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加强家校沟通,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5.开展安全乘车宣讲活动

各学校幼儿园要不断强化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职业能力。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宣传农用车、报废车载人,超员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学生如何辨别违法运营、超员车辆和 “黑校车”安全隐患,警示、提示学生家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6.开展避险体验活动

各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时机,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演练,在学生中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让学生、家长共同了解汽车盲区、车辆制动距离等安全知识。各学校要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领新生熟悉上下学路线,了解沿途交通标志、标线等情况,亲自示范过马路要“左看、右看、再左看”的基本要领。倡导家长、监护人为小学生购置带有反光材料的书包、衣物,提醒、警示驾驶人及时避让。

7.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各学校要全面排查校园周边交通标志、减速带等设施。要结合“斑马线上我文明”行动,积极发动学生家长、周边群众、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加强校园周边规范停车、文明礼让的志愿劝导。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与辖区交警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警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凝聚力量,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2.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做好宣传工作,扩大舆论影响,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蒲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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