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散放暑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浏览量:3422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散放暑假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确保全体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有意义的暑假,现将2018年全县中小学校散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放假时间为713日,秋季开学时间为831日,91日正式上课。

幼儿离园时间为76日,放假收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高中阶段学校

高中阶段学校暑假放假时间为720日,秋季开学时间为831日,91日正式上课。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渭教基〔201850号)文件规定,对于确需补课的新一届高三年级学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在81日至30日集中组织学生进行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各高中学校自行安排,并于720日前将高三补课时间安排报教育局基教一股)。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精神,补课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凡组织高一年级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提前一周(88日前)将书面申请报教育局基教一股,经县教育局备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提前开学军训,且不得组织课堂教学,开学时间不得早于815日。学校在军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二、相关要求

1.认真抓好期末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本学期及学年度的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总结于713日前报局办公室。

2.高度重视师生及校园安全工作。一是在放假前学校要通过召开班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微信等方式,把学生暑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溺水、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安全意外事故。二是要利用假期时间对校园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做好校舍、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重大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假期值班安排表于713日前向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各交一份。

3.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各学校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合理布置假期特色作业。严禁组织义务教育段和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有偿补课。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育局将对学校暑假集体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强中小学生的德育教育。各学校要倡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调查、社区实践、公益宣传等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志愿者及“百校千师进万家”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在家孝敬长辈、在校尊敬老师、在社会奉献他人,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各学校依据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做好义务教育段免试就近入学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6.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县及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学校要利用暑假学生离校的有利时机,组织人力进一步做好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和“双高双普”创建档案整理、校园文化、部室建设等工作。

7.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秋季开学前,各校要组织教职工提前返校,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学。

 

 

                                                                                            蒲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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