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3   浏览量:2027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的通知

各高(职)中、初中,各中心校、县直小学(幼儿园):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渭教师〔201810),为了认真做好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确保2018年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现就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县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所有现任的正副校长、正副园长、党组织正副书记。

二、统计内容

参加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的人员姓名、性别、最高学历、毕业院校、身份证号、职务职称、工作单位、任职时间、各级任职资格培训学时数、拟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等。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把校园长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情况作为任用、晋级、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心校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认真核实,做好本校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统计工作,确保全员统计,无遗漏且信息准确,为严格落实校园长持证上岗制度打好基础。

2.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心校要对本校和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园长培训情况逐一审核,根据陕教师办〔201735号文件精神,培训学时认定分为两类情况:一是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校园长培训满60学时的,统一认定60学时,减免60学时集中培训;二是不满60学时的,不予减免,需完成120学时集中培训。

3.认真汇总,按时报送有关表册。各高中、职中、初中、县直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做好本校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各中心校负责做好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职资格培训情况统计汇总工作后交由辖区统一由初中负责报送(孙镇、党睦、兴镇、罕井自行统计汇总报送),各中心校校长和初中校长要做好协调。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统计汇总表电子版于75日前发至教育局党委办邮箱pcjy7212135@163.com

联系人:杨    7212135

 

    附件: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统计汇总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7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