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量:2077
 

 

蒲教发201810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各县直小学(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提升办园水平,规范办园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渭教发〔20185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1893

 

 

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渭教发〔201858号)精神,深入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工作,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切实纠正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现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治理任务

(一)幼儿园检查内容

教育内容: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是否组织小

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保教方式:是否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是否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

教学环境: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是否把教室布置成小学课堂形式;是否提供充足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等材料;是否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是否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开发设计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

教师能力:专任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是否对教学方式不适合幼儿园教育的专任教师开展教师职业能力培训。

育儿宣传:是否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家园活动开展科学育儿宣传。

(二)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内容

是否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形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培训;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是否开展诱导家长让幼儿接受小学内容教学的宣传。

(三)小学检查内容

小学起始年级是否未按国家课标实施“零起点”教学;

小学起始年级是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小学招生入学是否以小学知识测试幼儿;小学招生入学是否以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为招生依据。

三、组织领导

1.县教育局成立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副局长王冬印同志担任,成员分别为基教一股、职教股、学前教育股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前教育股。

2.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对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负监管责任,各幼儿园负主体责任,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3.各幼儿园要成立由园长任组长、大班教研组组长及部分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4.各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是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负责人、起始年级班主任以及部分学科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治理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89月至2019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89月至201812月):自查与摸排。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和培训机构要认真制定治理方案,对照要求进行自查。于201810月底前填写《陕西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表》(附件1),上报县局学前教育股。县局将组织开展抽查和摸排,于201811月底前完成摸排,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县局下达《陕西省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整改意见书》(附件2)。幼儿园的督查及整改意见书的下达由学前教育股负责,小学的督查及整改意见书的下达由基教一股负责,培训机构的督查及整改意见书的下达由职教股负责。

第二阶段(20191月至3月):全面整改。各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根据自查和摸排的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

第三阶段(20194月至6月):专项督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及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开展专项督查,各单位做好迎检准备。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各幼儿园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加强专业引领,促进内涵发展。县局将深入推进陕西省“五彩七星”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搭建平台,采取措施,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各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园本研修,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建立幼小衔接长效机制,坚持学科知识“零起点”教学,丰富教学手段,减缓教学梯度,促进幼儿快乐健康发展。

(三)加强园长教师培训,提升科学保教能力。县局将按教育部和省市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方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在202012月底前,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确保基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能够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园长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四)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长效机制。县局将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对办园教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局将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并及时将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上报县局学前教育股。

联 系 人:杨芳

监督电话:7219741     7237902

    箱:pcxqjyg@163.com 

    附件: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表

            3.陕西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整改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