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抓党建工作“双向述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   浏览量:2531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年度抓党建工作“双向述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蒲组通字〔2019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教育系统2018年度抓党建工作“双向述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114日开始,118日前结束。

二、方式和范围

(一)局党委对下级述职

1.由局党委书记向基层党组织书记就抓党建工作、履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参会范围: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校长、园长、片区主任。

2.各学段分领域的部分党组织书记代表向党委就抓党建工作、履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扶贫等方面工作进行述职。

3.会议议程:共三项议程,一是基层党组织书记代表依次述职;二是局党委副书记根据述职情况和实际工作进行点评;三是党委书记代表班子述职并接受评议。

4.会议由党委办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二)基层党组织向上级述职

1.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分片区向局党委就抓党建工作、履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述职(作为代表向党委述职的参会但不再重复述职)。会议按片区组织召开(见附件1)。参会范围:联系片区的局党委委员、包联股室负责人;片区主任、片区内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机关、综合单位党组织的述职会议由党委办牵头组织。

2.会议议程:会议由各片区、党委办负责组织,片区主任主持。共三项议程,一是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依次述职;二是由联系片区的局党委委员结合实际进行点评;三是接受评议。

(三)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向全体党员述职

1.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向全体党员述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就抓党建工作向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进行述职,会议可与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结合组织实施。参会范围: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

2.会议议程:会议由各基层党组织副书记或校长、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主持,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并接受全体党员评议。

三、述职报告撰写内容及要求

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市县关于党建工作部署和局党委工作安排,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

1.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各基层党组织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2.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等基本制度和党员管理各项制度及研究推进创新党建工作。

3.重大任务完成情况。突出强化政治功能,完成重大任务情况。特别是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两项创建”等活动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4.突出抓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课堂及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管理,防范校园宗教渗透,实施党建带群建、做好群团组织和教代会工作等情况。

5.突出查找和解决问题。深入剖析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问题找准、把原因分析透,在理清思路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四、几点要求

1.各片区和党委办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召开述职评议工作会议,开会时间确定后报局党委办和包联股室。

2.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亲自参与述职报告的撰写工作,须用PPT汇报。坚持问题导向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言简意赅,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客观反映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以及取得成效。成绩经验部分不超过三分之一,突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空、虚、飘,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3.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按照片区安排和要求,按时参加述职工作。

 

附件:1.教育系统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分组安排.doc

     2.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测评表.doc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