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对研学旅行服务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9-01-07   浏览量:2842

        2019年1月4日,蒲城县教育局、文物旅游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从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基本标准、评定管理办法、工作规范、申报要求等六方面对研学旅行服务工作做了具体要求。

        研学旅行工作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全新载体,全国各地都在摸索之中。蒲城县研学旅行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蒲城实际,研学旅行各项工作都在紧锣密鼓的周密铺排,从严从细规范承办旅行社服务工作就是重中之重。首先对承办旅行社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线路开发、加强安全保障、加强收费优惠等“四个加强”要求;其次要求申报旅行社必须具备7条标准;再次对承办旅行社在安排交通运输工具、就餐、住宿、目的地方面分别做了具体要求;最后对研学旅行主办学校提出了3条工作规范,对承办旅行社从前期准备、活动过程、后续延伸三方面提出了15条工作规范,对应急处置也提出了工作规范。

        《关于规范蒲城县中小学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出台,是对我县中小学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的有益探索,使主办学校和承办旅行社在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时有章可循、安全有效,必将为下一步我县中小学研学旅行扩面推广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