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9年春节前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7   浏览量:2746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上报2019年春节前夕慰问生活

困难党员情况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加强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关爱,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上报2019年春节前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通知》【蒲组函[2019]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春节前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

 以下列5类对象为重点:(1)曾获得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其它各种荣誉称号的生活困难党员;(2)教育工作一线的生活困难党员,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关系在教育系统)中生活困难的党员;(3)在教育岗位上退休且党组织关系在教育系统的孤寡老人、无人赡养的困难党员;(4)年老体弱、身残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它家庭特别困难的党员;(5)因公或见义勇为致残的党员,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牺牲的党员家庭。

二、上报名额

党员人数在60名(含)以上的基层党组织上报2名,60名以下的上报1名。

三、有关要求

1.已连续3年享受生活困难党员补助的或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优抚补助、老党员生活补贴和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不在此次补助之列。

2.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对生活困难党员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党龄长、年龄大、教育一线的困难党员作为上报对象,详细填写《生活困难党员登记表》(附件1)、《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附不少于100字的基本情况简介(含家庭人口、具体成员、困难原因、生活状态等)。

3.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要求认真把关,做好困难党员的确定上报工作,确保基本情况内容可靠、真实。困难党员上报人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方可上报。局党委将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4.各基层党组织务必于20191月9日下午5:00前经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后将《生活困难党员登记表》、《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及会议记录复印件报局党委办,并发附件电子版到党办邮箱pcjy7212135@163.com

 

附件:

1. 生活困难党员登记表

2. 生活困难党员统计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