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学助发{2019}2号
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对建档立卡等
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中心校、城关片区、民办学校:
根据渭南市学生资助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关于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渭学助发【2019】6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全面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避免出现遗漏现象,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省市要求,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结合今年春季学生资助核查情况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再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做到不遗漏一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也不多报一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
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度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10号)有关要求进行。在2018年秋季学期未受助(含未正常受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核查工作中,还有个别学校在上级扶贫工作检查中出现了少数未受助学生,现请各学校(园)再次核查、确认未受助原因,确保符合国家政策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
三、对于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建档立卡等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而未按规定落实资助政策的,要抓紧时间落实到位;不符合条件的也要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
四、3月19日前,各校(园)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不论有无问题,将自查自纠报告和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漏报花名册(见附件)报送至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蒲城县学生资助与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