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向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和挂靠建立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5   浏览量:3953
 

 

 

蒲教党发〔201915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2019年度向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

校外培训机构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和

挂靠建立党组织的通知

 

各有关基层党组织,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市、县关于做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经过认真摸底调研,决定向无党员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将有党员的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挂靠建立党组织,实现教育系统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党的组

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向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

1.108个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单见附件1)。

  2.选派期限。选派期限(从发文之日起计算)一般为1年。选派期满,确因工作需要,由本人递交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延长选派时间。

  3.工作职责。①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运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沟通办学过程存在的问题,派驻期间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②抓好宣传指导,及时传达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教育政策有关变化要求,指导和帮助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活动;③做好协调联系,指导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按照“符合标准、制度完善、设施齐全、活动正常、效果明显”的要求,加强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党的阵地建设,帮助建立党群活动室;④解决实际问题,关心和支持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的执业经营活动,听取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归口管理单位(股室)的有关工作,帮助解决运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争取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理解和支持;⑤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工作要求。①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确保每月深入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不少于一次,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政策,积极指导开展党内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促进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②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严明工作纪律,不得向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工作之外的任何要求,不得接受馈赠和报酬,谋取私利,做不利于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和违背员工意愿的事情;③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具体由各有关基层党组织和城区片区指导开展工作。

二、挂靠建立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

1.25个不足3名党员的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挂靠(名单见附件2)。

2.工作职责。各挂靠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及有关工作的指导。同时,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要支持配合挂靠党组织开展党内生活,共同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党员要积极参加挂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各项制度,服从组织管理,自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要求。各相关党组织,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要及时做好党员对接、党小组划分等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附件:附件汇总

1.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单

2.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挂靠建立党组织名单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