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学会关于组织参加“庆祝建立新中国70周年第三届‘三秦教苑优秀散文诗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   浏览量:2357

蒲城县教育学会

关于组织参加“庆祝建立新中国70周年第三届‘三秦教苑优秀散文诗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迎接庆祝建国70周年,进一步丰富我县教师精神世界,活跃中小学校园文化形式,根据省教育学会《关于举办庆祝建立新中国70周年第三届“三秦教苑优秀散文诗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会 [ 2019 ] 8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决定组织参加第三届“三秦教苑优秀散文诗歌”征集评选活动,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县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一线教师。

二、作品主题与内容

作品主题:“弘扬爱国主义,追求民族复兴”。

作品内容:

1. 记述我县经济社会的历史发展,展现社会主义建设的辉煌业绩。

2. 记述自己从事教育的成长历程,展现蒲城教育事业发展的巨大成就。

3. 记述身边道德楷模、劳动模范、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展现我县优秀儿女的精神风貌。

三、作品要求

1. 应征作品的文体包括:古体诗词、现代诗歌,以及游记、随笔等散文形式。

2. 应征作品应具有正确的思想和高尚的情感,不得有政治性、民族性和宗教性的错误观点,文责自负。

3.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和网络下载,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给所在单位。

四、参赛投稿

1. 应征作品参赛为纸质投稿,用A4打印,13份。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 作者须填写“参赛作品应征表”(见附件2)。

3. 应征作品需缴纳专家评审费100元整(具体为:5首古体诗词为一个缴费单位;3首现代诗歌为一个缴费单位;一篇散文为一个缴费单位。古体诗词、现代诗歌类应征作品数量不足一个缴费单位,均按一个缴费单位缴费100元;每篇散文字数约3000字)。

五、其他事项

1.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作品征集的宣传、组织、收集工作。

2. 所有作品将直接报省教育学会参加评选,对于未在省上获奖的优秀作品,县教育学会将设立奖项,颁发获奖证书,对于应征作品组织工作有效、成绩显著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3. 请以学校为单位将应征作品材料于2019628日前报教研室教科研组。

4.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陕教会 [ 2019 ] 8 号(附件1)。

 

    附件:1、关于举办庆祝建立新中国70周年第三届“三秦教苑优秀散文诗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会[ 2019 ] 8 号)

          2、参赛作品应征表



                                                                 蒲城县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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