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8   浏览量:3911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市县有关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两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会议流程详见附件1)。同时,要明确报备审核程序,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上报三会一课计划报备表,会前3日上报“三会一课”审核报告表(附件2)。按照渭南市制定《关于治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综合单位、机关党组织按照规定按时上报“四单六制”中涉及相关表册。(附件3

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主要内容:

1.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

3.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

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

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3.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完成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四)上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主要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二、做好会议记录

为了便于党组织本身和上级党组织检查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都应认真作好记录。会议记录的基本要求是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保持原意,反映原貌。

(一)结构完整。会议组织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记录人等,要写清楚每人的姓名、职务,缺席者应注明原因;会议内容包括:会议议题,主持人讲话,汇报人姓名及汇报内容,与会人发言、讨论情况,决议事项等;结尾:在会议内容后面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本次会议结束”字样。在本次会议记录右下方,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二)内容真实。会议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尽可能完整地记下发言者的原话,忠实于发言者的原意,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不得任意增删和改动。记录要突出重点,有详有略,重要的内容和发言要详记,不重要的或与会议无关的可以略记或不记。

(三)表达准确。会议记录一定要表达准确、层次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不能产生曲解和疏漏,更不能支离破碎,言不及意,挂一漏万,丧失依据作用。因此,对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决议等要力求准确,特别是主要领导人的发言、对关键问题、有争议问题的发言,更要准确记下原话。对没有听清楚或发言者表达不清楚的,不能凭主观想象任意推断,应找有关人员和发言者本人进行核实。

(四)书面整洁。会议记录的书写格式应规范、统一,不同的会议、不同的议题、不同与会者的发言、不同的发言内容,其分页、段落、起行要清清楚楚,一目了然。书写尽可能工整、清晰。

(五)记录调阅。各基层党组织的会议记录本每月第一周前半周由党务干部负责送交局党委办,以备查阅,查阅完后及时领回。

三、落实统一活动日制度

按照组织部统一要求,党组织每月第一周周五为党员“统一活动日”(因工作原因可适当提前或者延后),一般由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自主确定活动主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统一活动日”的主要内容是党员教育、党务公开、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党员进社区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等。同时要规范填写“蒲城县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纪实单”(附件4)于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将纪实单与活动照片等资料报局党委办。

四、足额缴纳党费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一)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为:每月工资、津补贴之和,扣除每月养老统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按51元试行)、住房公积金、大病基金(3元)、个人所得税之后的剩余部分。扣除部分以每年1月份预算为准。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基数在3000元以下(3000)者,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5000)者,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10000)者,按1.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党费。

(二)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5000)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五、规范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转接是指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外出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将党组织关系进行转接的一种调动形式。

转接步骤:

(一)县域内转入:XX党支部→XX党(工)委 →蒲城县教育局党委→XX党支部。(需带党员档案)

(二)县域外转入:XX党支部→XX党(工)委→XX县委组织部→蒲城县委组织部→蒲城县教育局党委→XX党支部。(需带党员档案)

(三)县域内转出:XX党支部→蒲城县教育局党委→XX党(工)委→XX党支部。(教育系统退休人员需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党组织接收证明、退休工资批文)

(四)县域外转出:XX党支部→蒲城县教育局党委→蒲城县委组织部→XX县委组织部→XX党(工)委→XX党支部。(需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

(五)内部转接:XX党支部→蒲城县教育局党委→XX党支部。(需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5

转接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台账。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使用机打介绍信,不得手写,更不能随意涂改,介绍信的第一联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保存,与转往党组织盖章的回执粘贴。

2.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因退休、辞职等原因转出党员组织关系跟踪工作,及时督促转出党员按照程序转接到位。

3.新招录的党员或预备党员教师,经县委组织部审验档案合格并密封后,将党员档案统一交局档案室,与人事档案合并存档。

六、增补党组织委员。部分党组织因暑期干部职务变动委员发生变化的,以及新成立党组织的学校,暂时维持现状,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十月份全系统党组织安排换届选举工作时一并进行。

 

附件:附件汇总

1. 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议基本流程

2. “三会一课”计划报备表、审核报告表     

3.“四单六制”相关表册

4.“统一活动日”相关表册

5.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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