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党员纳新和转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5   浏览量:2420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1年党员纳新和转正工作的

通    知

 
各支部(总支):
        为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经研究,决定在“七一”期间接收一批预备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备期满党员转正问题
        1、预备党员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季度同预备党员谈一次话,并在《发展党员对象考察写实登记表》后续填写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汇报。
        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参加县上组织的预备党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局党委审批。
        3、支委会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印章后,连同转正申请书、党小组、支委会讨论意见等材料,于2011年6月22日前报局党委审批。
        二、入党积极分子纳新问题
        1、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过一年以上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政治历史、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已经调查清楚,材料齐全;入党动机端正,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
        2、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有:①入党申请书;②自传材料;③党小组、党支部确定为积极分子的书面意见;④《发展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⑤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纪要;⑥党小组、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⑦党支部政审报告及有关调查材料;⑧本人的思想汇报材料;⑨是团员者,要有团支部的推荐意见。
        3、各支部于6月17日前到局党委办领取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准备发展新党员手续。凡无故未参加县上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或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发展。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逐个讨论表决。并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支部大会同意接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支部印章后,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于6月22日前上报局党委审批。
        6、组织谈话。由各高中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干事与申请入党人进行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各支部(总支)务必于6月20日(星期一)组织本单位纳新对象到学区高中接受谈话,局机关、综合单位纳新对象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凡无故不参加谈话的不得接收为预备党员。
        7、面对党旗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仪式局党委委托各支部(总支)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入党积极分子纳新工作和预备期满党员转正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
        2、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逾期未上报材料者,责任自负。
 
        附:2011年发展对象进行谈话的分组安排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