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首批蒲城名师考核认定和第二批蒲城名师选拔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4   浏览量:2857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首批蒲城名师考核认定和第二批蒲城名师选拔认定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三名”工程,完善我县骨干教师队伍体系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将《首批蒲城名师考核认定和第二批蒲城名师选拔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蒲城县教育局

                             2020423

 

首批蒲城名师考核认定和第二批蒲城名师选拔认定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名师名校名校长培养引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政办发〔201633号)《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教发〔201636号)和《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蒲城县名师名校名校长考核办法〉的通知》(蒲教发〔2018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三名”工程,打造骨干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首批蒲城名师考核认定和第二批蒲城名师选拔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市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实施强师计划,全面提升教师业务素质能力,加强骨干教师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的新时代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按照“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的原则,今年前半年对首批100名蒲城名师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蒲城名师予以重新认定。同时,遵循“1236”骨干教师体系建设目标,按照退补相当的原则,20207月前完成第二批蒲城名师选拔认定工作。

三、首批蒲城名师考核认定

根据蒲教发〔201827号文件,由蒲城县教研室开展首批蒲城名师的考核工作,于5月底前将考核结果提交“三名”工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第二批蒲城名师选拔认定办法

选拔对象和范围

蒲城名师的选拔对象为县域内在职一线教师。具有教师资格的学校领导,每年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已经考核合格的首批蒲城名师的不再申报)

选拔条件

1.资格条件。年龄女性50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教龄15年以上,具有3年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素质要求。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系统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风格独特,教学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受到同行的高度认同。

3.教育教学实绩。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近5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教书育人成果突出;能出色完成专业教学任务,切实贯彻新课程教育理念,实施高效课堂教学成绩突出,学生和教师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能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所指导的学生班级或年级学习成绩突出;积极承担县级及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县教育局推广,近5年曾获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4.教研成果。近5年教研成果突出并具备下列选择条件中的两项:①主持完成1项以上县级课题(含教改实验项目),且对教育教学工作有实际指导作用;②独立出版1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③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1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④获得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优秀成果奖;⑤获得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⑥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或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并在全县教育系统产生较大影响。

5.指导能力。能主持和指导区域内校本研修,担任过联片校本研修学科第一负责人,对区域内教师专业成长做出过重要贡献;承担过县级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任务,近5年主讲培训课程或专题不少于2学时。

6.破格条件。近5年在高考、中考或质量检测统考中,所指导的学生班级或年级学习成绩特别突出的;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过突出贡献,在区域内教学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并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在省级及以上核心刊物发表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不含增刊);主持并结题两项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一项国家级课题研究;或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或城镇教师近五年在农村中小学支教任教一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或农村学校中教学业绩特别突出并在区域内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教师,可以在年龄、职称、教研成果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破格推荐。

选拔程序

1.成立机构(2020427日)。成立第二批蒲城名师选拔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建军

副组长:王冬印 董新庄 任为益 来 雄

    王军峰 郭红炜 裴 振 黄志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来雄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县第二批蒲城名师的选拔认定工作。

2.个人申报(2020428日至58日)。凡符合条件的在职一线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填写《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第二批蒲城名师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推荐(202059日至515日)。由所在学校(幼儿园)审核后,报中心校和片区审核,最后由片区将推荐的人选和材料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高职中和综合单位推荐的人选和材料直接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级审定(2020516日至630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学生和教师评议以及资格审查,然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量化积分进行排序后提交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审定结果在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发文,正式确定为“蒲城名师”。

五、工作要求

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首批蒲城名师考核认定和第二批蒲城名师选拔认定工作,要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评积极性;要确定专人,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人才队伍现状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把在本单位影响大、名望高、教学成绩好并成为教学、教研管理等方面带头人的教师推荐上报教育局。

⒉各单位要以实施蒲城名师考核和选拔为契机,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教师阶梯体系,扎实开展教师素养提升活动;着力加强学校骨干教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管理好、培养好青年教师,建立起“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良好学习氛围。

⒊各单位要严明纪律,在推荐评定过程中,严禁材料弄虚作假,违规收取礼金、礼品等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教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违规教师及其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联 系 人:樊 

联系方式:0913-7219744

附件:

1.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第二批蒲城名师申报表

2.蒲城县第二批蒲城名师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