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城 县 教 育 工 会
关于评选基层教育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通 知
各教育基层工会:
近年来,我县各基层教育工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发挥特色,履行职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县教育工会决定,10年评选表彰一批教育工会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中青年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蒲城县基层教育工会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全县各基层教育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基层教育工会主席以及工会干部,优秀中青年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蒲城县基层教育工会先进集体10个,优秀工会工作者10名,优秀中青年教师20名。
三、评选条件
㈠先进集体
1、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
2、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教育法》,为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学校党政、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3、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活动丰富,与教职工贴心,与党政关系融洽,工作有声有色。
4、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时召开教代会,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
㈡优秀工作者
1、能模范地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在思想政治、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等方面为人师表。
2、热爱教育事业和工会工作,努力钻研工会业务,密切教职工群众,圆满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认真做好工会的各项工作,完成中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县教育工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㈢优秀中青年教师
1、能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所代学科成绩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业务,每年至少在县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获县级以上论文成果奖一次。
3、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有突出贡献。
4、积极投身于教育局在教育系统开展的名师工程、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课改教学中,并取得一定成绩。
四、评选办法
1、基层工会先进集体由县教育工会根据各基层工会一年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2、先进个人由基层教育工会选报(原则上每单位先进工会工作者和优秀中青年教师各报1人,先进事迹材料各1份)。县教育工会将在推荐人选中择优表彰10名先进工会工作者,20名优秀中青年教师。
3、各类先进的推荐工作在元月11日前完成。
五、表彰办法
1、县教育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县教育工会工作会上进行表彰。
2、县教育工会对获得先进集体的单位的工会主席奖励100元;对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中青年教师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认真履行推荐程序,坚持以事迹突出和群众公认为依据,保证被表彰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使评选推荐工作成为构建和谐校园、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促进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动力,为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〇一一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