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9   浏览量:3690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党组

关于对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客观、准确地掌握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勤政廉政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履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局党组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庞建军

副组长:王冬印 董新庄 来  雄 王军峰 郭红炜 裴   

  员:李军强 王  伟梁科现 何亚平 刘喜民 蒙文斌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考核测评组,具体人员和被考核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710日— 712

三、考核对象

1.各综合单位领导班子;

2.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领导班子(含团委书记和少队辅导员)。

四、考核内容

1.班子总体情况考核。全面考核领导班子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进行全面考核,领导班子从整体素质、改革创新、团结协作、服从大局、干部培养、工作实绩和领导效能、民主作风、联系群众、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评价(附件2)。

2.校园长履职考核。对纳入校长职级制度改革的校园长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测评(附件3)。各中心校下辖享受职级工资待遇的小学、教学点、幼儿园负责人,由中心校组织实施考核测评工作,于720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党委办。         

3.班子成员履职考核。班子成员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廉政评价(附件4)。

4.领导干部带课情况测评。按照县局对教育系统基层学校领导干部代课的相关要求,围绕本人所学专业、所带年级科目,进行综合考核测评(附件5)。

五、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等办法进行,具体为:

1.撰写述职报告。被考核单位班子成员撰写并上交述职报告,不再进行会议述职。述职报告简述职务、任职时间、职责和分工情况,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考核组。

2.民主测评。全体参会人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测评表(中心校下辖小学、教学点负责人,幼儿园园长同时参与中心校校长的测评),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3.民主推荐。按照德才兼备及工作实绩,逐级民主推荐一批优秀后备干部。被考核单位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可推荐2-3名后备干部;被考核单位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下的可推荐1-2名后备干部

4.个别谈话。考核组随机抽取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所有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自身建设、群众评价等情况(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谈话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20%;教职工人数在30-100人的单位原则上不低于40%;教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的原则上不低于60%)。同时,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各班子成员的评价。

5.综合研判。考核组针对了解和教职工反映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后,形成被考核单位的考核汇报材料,择期向局党组汇报。

六、工作要求

1.积极准备。各基层单位、学校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工作衔接,确定考核时间,完善表头及表册中的相关信息,按照参会测评人数印制表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考核测评。

2.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等程序要求,从严从细从实做好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实际效果,形成良好的考核激励机制。

3.严明纪律。考核组同志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保守秘密,不跑风漏气,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的礼品和吃请。

 

附件:附件汇总

1.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分组安排表

2.        领导班子总体情况测评表

3.        校(园)长履职考核民主评价表

4.        领导干部考核测评表

5.        领导班子成员带课情况测评表

6.        优秀中青年干部民主推荐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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