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1】8号

发布时间:2011-02-18   浏览量:2568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11年春季学期全县义务教育阶段

继续实施蛋奶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蒲教发〔2011〕8号
各镇初中、有关县直学校:
    春季开学在即,为了进一步在全县义务教育段实施好“蛋奶工程”,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落实。
    一、继续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蛋奶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蒲政办发〔2010〕21号),各校实施人数以开学报到后人数为准。
    二、经费承担比例仍按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扩大蛋奶工程试点工作范围的通知》(渭政办发〔2009〕180号)确定的标准执行。80%家长承担费用要先核定本学期实际实施天数,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印发《告家长书》,由学校据实收取,避免期末退款。初三学生暂按82天计算,其他学生按98天计算。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多收或搭车收费。并在开学三周内将款交至局计财股。
    三、蛋奶继续由教育局公开招标的企业统一配送,各校不得私自购买或调换。
    四、各校按照免费享受蛋奶工程家庭贫困学生界定办法,选出20%的免费生,在校内醒目处公示免费享受名单,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蒲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规范管理细则(试行)》(蒲教发〔2010〕85号)、《蒲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规范用表》(6种)和《陕西省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手册》已与去年秋季印发给各校,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各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健全制度,健全档案,规范管理。并总结得失,及时上报典型的经验,县局将在适当的时间对其落实情况召开培训和经验交流会。
    六、各实施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蛋奶工程”专用储存室建设,进一步强化储存、加工、领取、发放、饮(食)用、档案资料管理。坚决杜绝把未加工的蛋奶发给学生,严禁向教师免费供应蛋奶,如发现此类现象,县局将严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
    七、根据《关于选派“五老”教育监督员对实施蛋奶工程进行教育监督的意见》(渭市关联发〔2010〕7号),县上去年秋季召开了动员、培训会,各实施学校要全力支持与全程配合,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全县蛋奶工程“五位一体”(关工委、督导室、监察室、媒体、投诉电话和投诉网站)安全监管运行机制。县勤办设立投诉电话,各校务必在学校醒目处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7219083)
    八、各实施学校要如实填写《渭南市201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情况备案表》,务于2月24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县勤办。开学后,县勤办将会同财政部门逐校审定今春实施人数。(邮箱:pcszq@163.com
    九、各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蛋奶工程”的实施,落实专(兼)职人员,加强管理。各校2月18日、19日两天接收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月21日为学生发放蛋奶。确保“蛋奶工程”规范、有序实施。开学后,县教育局将全面检查此项工作。
    十、从2011年开始县局对蛋奶工程实行季报制度。4月、7月、10月、1月为季报月。季报月的10日前各校要将本学校蛋奶工程的实施情况、主要工作特色、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上报县勤办。
各校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县勤办。
    附:
    1、《渭南市201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情况备案表》
    2、《蛋奶工程贫困生界定标准》
    3、 蛋奶工程《告家长书》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2:
               
                     贫困生界定标准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家庭子女;
    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困难的子女;
    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
    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学生
有上述8种情况之一的学生必须在学校餐宿才有资格列入蛋奶工程贫困寄宿生范围。
 
 
附件3:
 
                     蛋奶工程告家长书
贵家长: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青少年营养机制,切实实施好中小学“蛋奶工程”,根据县局文件精神,特将“蛋奶工程”这一惠民政策有关情况通告各位家长,希望得到你们的配合与支持。  
    一、目的意义:通过实施“蛋奶工程”,为中小学生长期食用蛋奶建立长效机制,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从2009年9月1日起逐步实施。我校已从   年 月  日起实施。本学期我校从2月19日起实施。
    三、补助标准及经费保障:实施学校每天每生按2元标准,以实物形式(一个鸡蛋,一袋牛奶),直接配发到学生手中,资金分配比例:市、县、学生家长按1:2:1(市每天补助0.50元,县每天补助1.00元,学生家长每天承担0.50元。实施学校学生家长每天应交纳0.50元,以实际用餐天数交纳)负担。本学期应交  天×0.50元=   元。
    中小学“蛋奶工程”的实施是一项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民心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中央及省市县领导都十分重视,学校希望各位家长与学校紧密配合,共同把党的这一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