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1〕12号

发布时间:2011-03-03   浏览量:2533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局平安校园创建

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蒲教发〔2011〕12号

 
各镇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深入地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县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新修订的《陕西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陕教稳[2010]14号)要求,教育局对我县《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蒲城县教育局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继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新形势下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新举措,是对前一阶段“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深化。创建工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蒲城教育实现大发展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逐步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有效的防止校园内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学校饮食卫生、宿舍、食堂管理机制,防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严格管理校园计算机网络,防止反动、淫秽、暴力等不健康内容影响学生;减少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事故;提高师生公民道德、安全自护能力和法制观念,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明确校长是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学生安全直接责任人,细化“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和管理的职责;要按照岗位要求,把教职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常抓不懈,抓有成效。
       (二)加强校园安全制度建设,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教育教学安全的工作制度,明确校园安全的工作职责,确立中小学有效的校园安全工作的保障机制和管理体系,使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三)建立治安防范工作体系,强化内保工作质量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专职保安人员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要积极安装防盗装置,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真正作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建立“三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
       (四)加大对师生的教育力度,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扎实开设安全教育课,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以及开展讲座、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各项教育;要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及节假日和放学前安全教育等活动,对师生进行多方面教育。要扎实开展每学期一次的应急演练,使广大师生掌握交通、运动、生活、饮食卫生、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防护知识及自护自救技能。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五) 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全面开展“绿色网室”活动,使校园网既能发挥丰富知识、扩大视野的作用,又不使反动、有害等不良信息在校园网传播,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保证学生安全、文明上网,倡导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
        (六)及时排查隐患,使安全工作防患未然
         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月报制度,要针对学校消防安全,危险品、贵重物品等重点要害部位,用电设施、应急设备、校车安全,学生活动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指定专人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
        (七)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多方面支持,对校园周边环境要经常性地进行综合整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活动;同时注重协调与家长之间关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共同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艺厅等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切实维护好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校园稳定。
        (八)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随时注意各种不安全因素,要加强教师队伍以及学校临时聘用的人员的安全管理;学校日常管理及寄宿学生安全管理;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管理;要加强学校安全值班制度及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巡逻制度;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及学生干部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种矛盾;要会同公安机关定期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品,避免小事端酿成大事故。
        四、方法步骤
        1、“平安校园”的评选,由各级各类学校严格对照《“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下而上逐级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达到或超过85分者授予“蒲城县平安校园”称号并授牌。
        2、获得“蒲城县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得省市相关要求推荐申报省市一级 “平安校园”称号。
        3、“平安校园”每年评选一次,统一申报时间为评选当年的6月。11月,领导小组将组织对申报学校逐校进行验收。
        4、“平安校园”实行动态管理。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已经命名的学校每3年进行一次复查,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其“平安校园”称号,予以摘牌。已获得“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凡出现《实施办法》“工作要求第三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当即取消其“平安校园”称号,并予以摘牌通报。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雷林瑞
        副组长:刘汉星     杨西庆    武宏林    澹台典谱    赵怀虎    王冬印
        成  员:苏耀锋     张书宏    何进礼   陈万军    来  雄     李积亮    曹会保  
                    吴庚年      连九社     郭红炜    李转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教二股,办公室主任由澹台典谱兼任,副主任由陈万军担任,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7221932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活动,认真按照《“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2、各单位要处理好创建工作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关系,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有效提高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
        3、在评选年度内,学校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1)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系列入室盗窃、流氓滋扰等恶性治安案件的;
        (2)发生师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重大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组党”结社,群体性越级上访的;
        (4)发生师生员工制毒、贩毒等涉毒案件的;
        (5)校园内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暴力恐怖事件的;
        (6)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
        (7)连续三个月未上报学校隐患排查报告的。
        附件:《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
 
 
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指  标
分值
 
27分
领导
责任
 
10分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安全工作负总责。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统筹创建工作
1.0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组织推动创建工作
1.0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认真进行考评,做到奖惩兑现
4.0
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和协调,建立共建机制
1.0
建立并落实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师生员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高
3.0
部门
责任
 
6分
各部门各单位将创建工作职责、任务、要求等分解到岗位和个人
3.0
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沟通渠道畅通,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2.0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参与创建活动
1.0
创建保障
 
11分
制定切实可行的平安校园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2.0
创建工作所需人、财、物等保障条件落实
3.0
建立创建工作的指导、排查、督查机制,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效果好
2.0
建立创建项目台帐,创建工作各类文件、档案等资料齐全
3.0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指  标
分值
 
28分
治安
防控
 
15分
建立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完善校园报警点
1.0
严格落实 24 小时校园治安巡逻、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工作记录详实
1.0
建立学校与公安机关、社区治安联防工作机制
1.0
配有专兼结合、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保卫干部和门卫人员
2.0
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等制度,门卫人员无刑事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等
3.0
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安全保卫工作措施落实
2.0
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有专人到场负责协调和疏导、指挥
3.0
师生对学校治安安全满意率较高
2.0
安全
管理
 
11分
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制度,岗位责任落实。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整改消防隐患
1.0
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射性及剧毒化学品等管理规范
1.0
规范用电、用气及火源管理,无违章用电行为,无火灾事故发生
1.0
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食品采购管放、员工体检、操作程序、卫生清扫、消毒等制度健全落实
1.0
校内交通规划科学合理,交通设施和标识完备清楚醒目;运送师生的交通工具安全可靠,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每学期要对校车、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能够做到校车不超载
3.0
建立校舍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并认真落实,校舍无安全隐患
2.0
严格执行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和措施完备,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0
设备设施
 
3分
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标准,相关安全标识清楚醒目
1.0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使用效果良好
1.0
有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制度,无安全隐患
1.0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指  标
分值
 
17分
国家
安全
2分
严密防范和依法处理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
1.0
严格执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审查审批制度,做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0
防范
处理
邪教
2分
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认真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和控制工作
1.0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及时收缴清除“法轮功”反宣品
1.0
舆论
管理
 
3分
学校讲坛、刊物、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管理有序,社团管理引导有力,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1.0
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1.0
严格落实网络管理责任和措施,及时封堵、删除各类有害信息,防止不良信息传播
1.0
意外
事故
预防
善后处理
 
10分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报送机制,重大紧急情况不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3.0
建立应对各类意外事故的排查分析机制,及时消除学校各类不安全因素
2.0
建立应对各类意外事故的处置工作预案
4.0
妥善处置各类意外事故,确保校园安定有序
1.0
 
8分
校园
治理
 
5分
依法治校,依规管理,无乱办班、乱收费和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等行为
1.0
禁止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2.0
校内房屋出租管理规范,校园内无违章建筑
1.0
校内经批准设立的服务师生的经营性场所管理规范,文明服务,无跨门(出店)营业情况,无游商摊点,校园内秩序良好
1.0
周边
治理
 
3分
主动反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治理工作,校园周边秩序良好,周边200米范围内无营业性网吧,紧急疏散通道设计合理安全、畅通
2.0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学校周边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不法饮食摊点等。
1.0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指  标
分值
 
19分
校风
校纪
 
5分
公民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文明行为教育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扎实有效,形成特色鲜明的教风、学风和校风
1.0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底蕴深厚,文明风尚明显
1.0
师生遵守校纪校规,行为举止文明,无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
3.0
校容
校貌
 
3分
校园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绿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
1.0
无残标、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校园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
1.0
道路平整,有自行车、汽车停放区域,且停放整齐;家属区管理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
1.0
安全教育
 
11分
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渗透到教学活动中去。课程课时落实,教育资料充分,针对性强,成效显著
4.0
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有特色,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训练有计划、有要求、效果好,常抓不懈,每年自觉开展安全自救演练
3.0
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疾病的学生,有帮教人员和措施
1.0
完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经常性的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行为不良学生的帮教责任和措施落实
1.0
无非正常死亡责任事故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