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局平安校园创建
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蒲教发〔2011〕12号
各镇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深入地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县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新修订的《陕西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陕教稳[2010]14号)要求,教育局对我县《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蒲城县教育局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继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新形势下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新举措,是对前一阶段“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深化。创建工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蒲城教育实现大发展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逐步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有效的防止校园内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学校饮食卫生、宿舍、食堂管理机制,防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严格管理校园计算机网络,防止反动、淫秽、暴力等不健康内容影响学生;减少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事故;提高师生公民道德、安全自护能力和法制观念,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明确校长是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学生安全直接责任人,细化“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和管理的职责;要按照岗位要求,把教职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常抓不懈,抓有成效。
(二)加强校园安全制度建设,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教育教学安全的工作制度,明确校园安全的工作职责,确立中小学有效的校园安全工作的保障机制和管理体系,使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三)建立治安防范工作体系,强化内保工作质量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专职保安人员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要积极安装防盗装置,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真正作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建立“三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
(四)加大对师生的教育力度,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扎实开设安全教育课,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以及开展讲座、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各项教育;要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及节假日和放学前安全教育等活动,对师生进行多方面教育。要扎实开展每学期一次的应急演练,使广大师生掌握交通、运动、生活、饮食卫生、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防护知识及自护自救技能。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五) 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全面开展“绿色网室”活动,使校园网既能发挥丰富知识、扩大视野的作用,又不使反动、有害等不良信息在校园网传播,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保证学生安全、文明上网,倡导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
(六)及时排查隐患,使安全工作防患未然
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月报制度,要针对学校消防安全,危险品、贵重物品等重点要害部位,用电设施、应急设备、校车安全,学生活动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指定专人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
(七)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多方面支持,对校园周边环境要经常性地进行综合整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活动;同时注重协调与家长之间关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共同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艺厅等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切实维护好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校园稳定。
(八)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随时注意各种不安全因素,要加强教师队伍以及学校临时聘用的人员的安全管理;学校日常管理及寄宿学生安全管理;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管理;要加强学校安全值班制度及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巡逻制度;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及学生干部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种矛盾;要会同公安机关定期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品,避免小事端酿成大事故。
四、方法步骤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明确校长是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学生安全直接责任人,细化“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和管理的职责;要按照岗位要求,把教职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常抓不懈,抓有成效。
(二)加强校园安全制度建设,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教育教学安全的工作制度,明确校园安全的工作职责,确立中小学有效的校园安全工作的保障机制和管理体系,使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三)建立治安防范工作体系,强化内保工作质量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专职保安人员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要积极安装防盗装置,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真正作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建立“三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
(四)加大对师生的教育力度,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扎实开设安全教育课,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以及开展讲座、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各项教育;要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及节假日和放学前安全教育等活动,对师生进行多方面教育。要扎实开展每学期一次的应急演练,使广大师生掌握交通、运动、生活、饮食卫生、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防护知识及自护自救技能。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五) 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全面开展“绿色网室”活动,使校园网既能发挥丰富知识、扩大视野的作用,又不使反动、有害等不良信息在校园网传播,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保证学生安全、文明上网,倡导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
(六)及时排查隐患,使安全工作防患未然
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月报制度,要针对学校消防安全,危险品、贵重物品等重点要害部位,用电设施、应急设备、校车安全,学生活动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指定专人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
(七)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多方面支持,对校园周边环境要经常性地进行综合整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活动;同时注重协调与家长之间关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共同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艺厅等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切实维护好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校园稳定。
(八)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随时注意各种不安全因素,要加强教师队伍以及学校临时聘用的人员的安全管理;学校日常管理及寄宿学生安全管理;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管理;要加强学校安全值班制度及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巡逻制度;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及学生干部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种矛盾;要会同公安机关定期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品,避免小事端酿成大事故。
四、方法步骤
1、“平安校园”的评选,由各级各类学校严格对照《“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下而上逐级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达到或超过85分者授予“蒲城县平安校园”称号并授牌。
2、获得“蒲城县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得省市相关要求推荐申报省市一级 “平安校园”称号。
3、“平安校园”每年评选一次,统一申报时间为评选当年的6月。11月,领导小组将组织对申报学校逐校进行验收。
4、“平安校园”实行动态管理。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已经命名的学校每3年进行一次复查,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其“平安校园”称号,予以摘牌。已获得“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凡出现《实施办法》“工作要求第三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当即取消其“平安校园”称号,并予以摘牌通报。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雷林瑞
副组长:刘汉星 杨西庆 武宏林 澹台典谱 赵怀虎 王冬印
成 员:苏耀锋 张书宏 何进礼 陈万军 来 雄 李积亮 曹会保
吴庚年 连九社 郭红炜 李转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教二股,办公室主任由澹台典谱兼任,副主任由陈万军担任,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7221932
联系电话:7221932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活动,认真按照《“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2、各单位要处理好创建工作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关系,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有效提高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活动,认真按照《“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2、各单位要处理好创建工作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关系,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有效提高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
3、在评选年度内,学校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1)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系列入室盗窃、流氓滋扰等恶性治安案件的;
(2)发生师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重大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组党”结社,群体性越级上访的;
(4)发生师生员工制毒、贩毒等涉毒案件的;
(5)校园内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暴力恐怖事件的;
(6)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
(7)连续三个月未上报学校隐患排查报告的。
附件:《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
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 估 指 标 |
分值 |
组
织
领
导
27分 |
领导
责任
10分 |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安全工作负总责。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统筹创建工作 |
1.0 |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组织推动创建工作 |
1.0 | ||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认真进行考评,做到奖惩兑现 |
4.0 | ||
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和协调,建立共建机制 |
1.0 | ||
建立并落实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师生员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高 |
3.0 | ||
部门
责任
6分 |
各部门各单位将创建工作职责、任务、要求等分解到岗位和个人 |
3.0 | |
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沟通渠道畅通,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
2.0 | ||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参与创建活动 |
1.0 | ||
创建保障
11分 |
制定切实可行的平安校园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
2.0 | |
创建工作所需人、财、物等保障条件落实 |
3.0 | ||
建立创建工作的指导、排查、督查机制,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效果好 |
2.0 | ||
建立创建项目台帐,创建工作各类文件、档案等资料齐全 |
3.0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 估 指 标 |
分值 |
安
全
保
卫
28分 |
治安
防控
15分 |
建立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完善校园报警点 |
1.0 |
严格落实 24 小时校园治安巡逻、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工作记录详实 |
1.0 | ||
建立学校与公安机关、社区治安联防工作机制 |
1.0 | ||
配有专兼结合、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保卫干部和门卫人员 |
2.0 | ||
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等制度,门卫人员无刑事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等 |
3.0 | ||
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安全保卫工作措施落实 |
2.0 | ||
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有专人到场负责协调和疏导、指挥 |
3.0 | ||
师生对学校治安安全满意率较高 |
2.0 | ||
安全
管理
11分 |
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制度,岗位责任落实。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整改消防隐患 |
1.0 | |
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射性及剧毒化学品等管理规范 |
1.0 | ||
规范用电、用气及火源管理,无违章用电行为,无火灾事故发生 |
1.0 | ||
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食品采购管放、员工体检、操作程序、卫生清扫、消毒等制度健全落实 |
1.0 | ||
校内交通规划科学合理,交通设施和标识完备清楚醒目;运送师生的交通工具安全可靠,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每学期要对校车、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能够做到校车不超载 |
3.0 | ||
建立校舍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并认真落实,校舍无安全隐患 |
2.0 | ||
严格执行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和措施完备,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
2.0 | ||
设备设施
3分 |
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标准,相关安全标识清楚醒目 |
1.0 | |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使用效果良好 |
1.0 | ||
有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制度,无安全隐患 |
1.0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 估 指 标 |
分值 |
校
园
安
全
17分 |
国家
安全
2分 |
严密防范和依法处理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 |
1.0 |
严格执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审查审批制度,做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
1.0 | ||
防范
处理
邪教
2分 |
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认真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和控制工作 |
1.0 | |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及时收缴清除“法轮功”反宣品 |
1.0 | ||
舆论
管理
3分 |
学校讲坛、刊物、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管理有序,社团管理引导有力,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
1.0 | |
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
1.0 | ||
严格落实网络管理责任和措施,及时封堵、删除各类有害信息,防止不良信息传播 |
1.0 | ||
意外
事故
预防
与
善后处理
10分 |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报送机制,重大紧急情况不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
3.0 | |
建立应对各类意外事故的排查分析机制,及时消除学校各类不安全因素 |
2.0 | ||
建立应对各类意外事故的处置工作预案 |
4.0 | ||
妥善处置各类意外事故,确保校园安定有序 |
1.0 | ||
环
境
治
理
8分 |
校园
治理
5分 |
依法治校,依规管理,无乱办班、乱收费和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等行为 |
1.0 |
禁止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
2.0 | ||
校内房屋出租管理规范,校园内无违章建筑 |
1.0 | ||
校内经批准设立的服务师生的经营性场所管理规范,文明服务,无跨门(出店)营业情况,无游商摊点,校园内秩序良好 |
1.0 | ||
周边
治理
3分 |
主动反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治理工作,校园周边秩序良好,周边200米范围内无营业性网吧,紧急疏散通道设计合理安全、畅通 |
2.0 | |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学校周边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不法饮食摊点等。 |
1.0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 估 指 标 |
分值 |
校
园
文
化
19分 |
校风
校纪
5分 |
公民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文明行为教育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扎实有效,形成特色鲜明的教风、学风和校风 |
1.0 |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底蕴深厚,文明风尚明显 |
1.0 | ||
师生遵守校纪校规,行为举止文明,无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 |
3.0 | ||
校容
校貌
3分 |
校园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绿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 |
1.0 | |
无残标、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校园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 |
1.0 | ||
道路平整,有自行车、汽车停放区域,且停放整齐;家属区管理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 |
1.0 | ||
安全教育
11分 |
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渗透到教学活动中去。课程课时落实,教育资料充分,针对性强,成效显著 |
4.0 | |
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有特色,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训练有计划、有要求、效果好,常抓不懈,每年自觉开展安全自救演练 |
3.0 | ||
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疾病的学生,有帮教人员和措施 |
1.0 | ||
完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经常性的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行为不良学生的帮教责任和措施落实 |
1.0 | ||
无非正常死亡责任事故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