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社区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量:3022

 

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社区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1416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战略部署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 “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具体要求,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字【20041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636号)和国家级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示范县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渭南市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设立蒲城县教育系统社区教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成虎

副组长:李军锋    任 宇

成 员:任向民(负责社区教育的联络、宣传工作)

马雪娥(社区教育报名、组织教学工作)

王淑玲:负责社区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蒲城县全民学习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军锋担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规划实施及督导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统筹规划、双重管理、分级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设立社区教育三级机构。

  1. 蒲城县社区教育中心:依托县职业教育中心组建,归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与县域社区公共服务机构资源共享,中心主任由王成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军锋、乔建虎、张文平、任宇四位同志共同担任。机构名称为“蒲城县社区教育中心”。

  2. 社区教育学校:依托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设立,归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与社区教育中心资源共享,配合“中心”完成各项教育工作任务,校长由各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担任。机构名称为“蒲城县xx镇(街道)社区教育学校”。

    社区教育活动站:依托村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设立,归社区教育学校主管,站长由各村或者各社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担任,与镇(街)社区教育学校资源共享,配合社区教育学校完成各项教育工作任务。机构名称为“xx镇(街道)xx社区教育活动站”。

 三、职责职能

    社区教育机构应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技能培训、文化素养、现代生活、休闲娱乐、文明礼仪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教育活动、为区域内村(居)民包括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培训服务,努力提升社区居民的文明素养和生活质量,创造自主学习、快乐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

    社区教育中心:负责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部署安排社区教育工作具体事宜;开展社区教育项目试验;协调沟通部门关系;通过集中面授、远程教育等多种途径组织开展各类社区教育培训、实践活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教育管理水平;实施居民学习成果积累、认证与评价;开发社区教育特色项目和课程;指导社区教育学校开展地域社区教育工作。

    社区教育学校: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配合,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与社区教育中心的资源共享;在社区教育中心的指导下,通过举办活动、送教下乡、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

    社区教育活动站:配合镇(街)社区教育学校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落实社区教育工作规划;培育各类学习社团,建立学习共同体;组织居民自主学习;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楼栋、学习型家庭、百姓学习之星等创建工作。

社区教育机构要在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上下联动,协调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县社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蒲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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