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考试中心文件
蒲教考发〔2020〕22号
蒲城县教育考试中心
关于印发蒲城县2020年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报名学校、考点:
2020年陕西省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1月14、15日进行,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的突发事件,今年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印发的《2020年陕西省高考中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蒲城县2020年高考中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文件为依据,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县教育考试中心制定了《蒲城县2020年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蒲城县教育考试中心
2020年11月2日
蒲城县2020年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我县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印发的《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重要决策部署为指引,坚决执行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考试机构工作安排,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确保2020年我县学业水平考试安全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健康第一”,在考试各环节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坚持“公平第一”,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切实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坚持“安全第一”,抓好疫情防控下的考试安全工作,努力实现考前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中确保考风考纪良好,考后无遗留问题,社会反映保持基本稳定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实施
1.各考点、学校主要领导是考试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考点设置疫情防控小组,确定一名副主考协助主考负责涉及疫情的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每考点安排一名专业医务人员,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负责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检疫事宜以及对身体异常人员的专业处置。
3.考场要安排在整洁卫生、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条件良好、便于人员疏散的教室。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考场内除监考和考生所用桌椅外,不得堆放多余桌椅。
4.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考点周边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防止出现考点外送考家长聚集。考试期间,考点仅限考生、考试督查及工作人员进入,同时做好进入考点人员的体温检测。
5.考点要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发热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设置医务室、发热观察诊疗室,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所有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6.增加考场通风换气频次,考试前一天对考场及相关物体表面进行全面消毒,消毒通风1小时后关闭考场。上午考试结束后,对考场中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进行规范擦拭消毒并通风;当日考试结束后,对考场进行全面规范消毒并通风。每次清洁消毒结束后做好记录。对门把手、桌椅、讲台、水龙头、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再用清水擦拭;也可选择75%酒精消毒纸巾进行擦拭;地面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每个考场应配备速干免洗消毒剂,加强手部卫生。
7.考点的公共卫生间应注意通风消毒,放置洗手液,有流动水洗手,保证考生能够保持手部卫生。
8.允许考生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在进入考场、监考人员检查核对准考证及照片时,考生必须摘下口罩。
9.各考点要做好口罩、消毒液、防护服、速干免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考试前对考务办公室、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要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每天考试开始前和每场考试结束后对考点相关工作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10.考点要对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健康登记。建立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从考前两周开始每天测量体温,填写健康状况登记卡。在校考生和全体涉考工作人员由所在学校和单位负责,(社会考生由报名学校负责),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实施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填写健康状况登记卡。
各校11月1日以前发放《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卡》(各单位印制,按时发至考生及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卡上除了填写本人健康状况外,还要填写与其同住人员的健康状况。健康状况登记卡要有责任人签名,责任人应当是考生家长、监护人、班主任、学校相关领导等。考试前一天,各校收集登记卡后,统一填写健康结论,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及时向县教育考试中心报告本校考生及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状况。随后县考试中心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全县涉考师生健康状况。
11.严格执行零报告和快速报告要求。对考试组织及实施期间发现的所有疑似新冠肺炎者,要及时向考试领导小组报告。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试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教育考试中心,按规定及时就医。
四、特殊情况处置办法
1.考试前,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各考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或推迟测量体温开始时间,但必须保证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考试。对健康状况登记卡上记录有异常的人员要重点检查。如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应另行安排在备用单人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和监考人员均应做好防护。当场考试结束后,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对其进一步检查,确定为新冠肺炎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不得继续参加后续科目的考试。
2.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考生,可在备用单人隔离考场考试。正在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考生,要用救护车接送参加考试,安排在单人隔离考场。
3.隔离考场考生的试卷从备用试卷中取用。考区、考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做好这些考生的隔离和防疫工作。考试中,监考人员要着一次性白色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穿一次性鞋套;考生要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所有隔离考场的考生要等其他考生离开后才能离开考场,避免与其他考生近距离接触。
4.如果发现监考和考试工作人员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考前有发烧等症状但已经医疗机构排除感染新冠肺炎的考生,可与其他考生一起正常参加考试。
5.集中装订、密封试卷要选择整洁卫生、空气流通条件良好、面积较大的办公室。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健部门指导下,采取“熏蒸”或“紫外线照射”等措施进行消毒,并单独记录、封装、上报;其他考生的试卷,也应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一定时间的封存或认真的消毒。
6.考试试题领取、送交和保管人员应进行连续14天身体状态监测,填写身体情况登记表。身体不适者不得参加相关工作。运卷车辆和保密室要在使用前后进行消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中是组织实施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要落实考试主体责任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抓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确保考试防疫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考点、学校要主动联系县招委会成员单位,争取成员单位支持,在县委、县政府、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担负起阻断涉考疫情、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的使命任务。对因措施不力和责任心不强造成涉考疫情传播,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及时妥善处理涉考信访舆情。加强正面引导,统一应答口径,向考生、家长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科学预防、依法防治新冠肺炎知识的宣传教育,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特别要教育和提醒考生不与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接触,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最佳精神状态参加考试。
附件:1.2020年蒲城县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
2.2020年蒲城县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卡
附件1
2020年蒲城县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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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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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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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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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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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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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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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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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重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出现,将及时报告,并立即就医。保证考前14天内,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境外行程史,体温及身体状况一切正常。如有隐瞒行程、隐瞒病情和弄虚作假,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 考生本人签名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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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填报时间范围:10月31日至11月13日。
2、报名学校一栏应填写“现实际就读学校”,社会考生填写县(区)名称。
3、考生必须按表列项目要求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责任人”一栏由责任人本人填写,应当是考生家长、监护人、班主任等。
4、“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填写“正常”;有异常的填写具体症状,如: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
5、“健康结论”由报名学校指定的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附件2
2020年蒲城县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卡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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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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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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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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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体温(℃) |
测量地点 |
测量人 |
健康状况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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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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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
同住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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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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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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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填报时间范围:10月31日至11月13日。
2、表格如实填写。“责任人”一栏由分管领导填写。
3、“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填写“正常”;有异常的填写具体症状,如: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
4、“健康结论”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5、此表由各单位印制,按时下发至每名涉考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