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量:2678


蒲政办发〔202048

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县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7 




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教〔201785号)和渭南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渭教发〔201741号)精神,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构建学习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宗旨,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整合各类优质资源,构建城乡社区教育体系,基本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个人和社区教育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底,初步建立社区教育体制机制,内容形式丰富,资源融通共享,服务能力提高,发展环境优化,终身学习通道畅通,力争建成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确定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两年后创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建立社区教育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建立健全三级教育体系。健全县全民学习中心的社区教育工作职责,负责县域内社区教育课程开发、教育示范、业务指导、理论研究等,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各镇(街道)建立社区教育学校,在县全民学习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辖区(村)社区教育学习点进行指导和管理;各村(社区)建立社区教育学习点,在镇(街道)社区教育学校指导和管理下为社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教育服务。基本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教育办学体系。

      3.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积极做好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创建工作,发挥体系构建、资源共享、投入机制、队伍建设、信息化应用等方面作用。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数字化建设水平,做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创新社区教育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社区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

 
    4.广泛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创建活动,发挥学习对组织发展的促进作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育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增强凝聚力和创新力。
    5.推进社区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农村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探索研究便民学习方法和举措,改善农村学习环境。通过城区与农村社区结对子等方法,提升农村社区教育的服务能力,推动社区教育均衡发展。

    ()整合社区教育资源

      6.搭建终身学习网络平台。依托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渭南市社区大学、渭南市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平台,提供优质学习资源,服务全县社区教育工作。通过自建和引进资源,搭建展示具有地方特色、囊括县域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多人同时在线学习的终身学习网络平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类型人群的多样化学习需求。

     7.开放共享学校资源。鼓励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施、课程资源、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等积极参与社区教育。积极发挥县全民学习中心在社区教育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向社区居民提供教育服务。

     8.统筹共享社区资源。注重社区教育机构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等机构的资源共享,推动社区教育机构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施统筹、信息共享、服务联动。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发掘教育内涵,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实现一个场所、多种功能,促进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效益最大化。

     9.充分共享社会资源。研究制定科学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图书馆、林则徐纪念馆、杨虎城纪念馆、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面向社区居民合理开放的共享机制。鼓励相关行业企业参与社区教育,为周边社区提供教育场所。支持引导一批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探索开放、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共享模式,逐步扩大社区学习资源供给。

     ()关注重点人群教育

     10.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结合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改善社区老年人学习环境,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努力提高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11.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推动实现社区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社区教育机构要紧密联系普通中小学、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充分利用各类教育、科普资源,开展校外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区教育环境。中小学、幼儿园委派教师到社区教育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青少年校外和社区教育中的作用。

      12.加强农村居民教育培训。根据新农村和农村社区建设,稳妥推进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学校教育资源等资源共享。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现代生活教育培训。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重视开展农村社区居民家庭教育指导,为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老年人和各类残疾人提供社会生活、权益保护、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等培训服务活动。开展退役士兵再就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活动。

     ()提升社区教育内涵

     13.丰富社区教育内容。积极引导社区广泛开展安全教育、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等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动生活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社区教育机构定期开展社区服务人员、志愿者、社会组织居民业务培训。

      14.创新社区教育形式。创新教育载体和学习形式,培育一批优质学习项目品牌。积极开展才艺展示、参观游学、爱国教育、读书沙龙、麦秆编织、土布织造等社区教育活动,探索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远程学习等模式。通过开设学习超市、提供学习地图等形式方便社区居民灵活自主学习。建设方便快捷的居民学习服务圈。

      15.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征集、开发、遴选、推荐优质社区教育课程资源,推动课程建设规范化、特色化发展。鼓励和引导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课程开发,建设一批具有蒲城特色的本土化课程。课程设计要与居民需求、社区发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实践等紧密结合。

     16.开展社区教育项目建设。遵循科学性、创新性、操作性的基本原则,结合社区教育品牌创建,引导社会单位、团队、机构参与社区教育项目建设。探索社区教育发展新方向、管理新模式、实施新途径,促使实验项目成果成为推动社区教育深入发展的新动力。

      17.加强社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县全民学习中心配备若干社区教育专职管理人员与专兼职教师,岗位职责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和省教育厅制定的实施细则。加大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力度,形成一支适应社区教育发展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发挥社会专业人才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探索建立社区教育志愿服务制度。

      18.推进学习成果的积累与转换。全民学习中心研究制定居民学习成果认定,学分的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将社区教育纳入学分银行建设规划,建立居民个人学习账号,开发、研制具有学时记载等功能的社区学习卡,记录学习者注册报名、培训考勤、线上线下学习学时等具体信息,形成居民终身学习电子档案。探索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及激励机制。

     四、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协同推进为切实保障县域内社区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蒲城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管教育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人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团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妇联、残联、融媒体中心、以及各镇(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县社区教育的业务指导、目标考核、评比表彰、督导检查等工作。

     ()多元投入,保障有力。财政部门将社区教育经费纳入每年县级财政经费预算,及时足额拨付;根据全县社区教育发展实际,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县全民学习中心要积极拓宽社区教育经费来源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设立社区教育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社区教育发展。

     ()加强督导,狠抓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将督导作为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科学制订社区教育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统计制度,加强社区教育发展信息收集和分析;探索建立目标责任考核督查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社区居民满意度、知晓率和参与率测评;对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优异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自媒体等媒介,加大对社区教育重要意义和发展成绩的宣传;推广县域内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典型经验;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学习氛围,形成发展合力;不断提高群众对社区教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切实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政工科。


  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