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量:2459
 

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有关县直学校:

为了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我县健康、可持续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开行陕发[2020155号文件精神,以及蒲城县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条款内容,现就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万小强

副组长:唐  峰、王云芳、何增会及各中心校、实验中学、城关初中校长。

  员:资助中心全体同志及各辖区催收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峰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和处理助学贷款催收日常事务。

二、回收基本情况

2020年我县共有3542名毕业学生需偿还本息,其中应还本金3957958.8元,应还利息1825239.87元,共计5783198.67元。

三、催收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催收数据整理及收款准备(1026日—111日)。

资助中心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梳理还款人员,核实2020年应还学生各类信息,按区域划分催收名单,并依据上级要求做好收款各项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电话通知(112-1115)

资助中心全体同志按照区域划分安排,依据贷款系统及往年的还款联系方式,逐人对学生或家长通知还款时间及其它事项,并对通知情况做好记录。

截止20201115日,共通知3148人,通知率达89%;回收1815人,回收率达51.31%

3、第三阶段:送达催收通知书(1116日-1124日)。

1116日,各校将催收分管领导、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按助学贷款催收包联辖区划分表(附件2)上报资助中心。

1117日,资助中心将未还名单分发至各校,各校根据未还学生名单,填写催收通知书(附件3),并于一周内送达学生家庭,通知书送达后,签收人要在通知书下方的签收单上签名。催收通知书是催收工作极其重要的依据,各校对通知书的送达,要不讲条件、不讲理由,采取多种方式将催收通知书送达学生或家长手中。1122日前各校将签收单上交资助中心对应包联同志处。

4、第四阶段:上门催收(1125日—1218日)。

1125日以后,资助中心适时地将未还情况反馈各校,各校要安排专人亲自上门开展催收工作。一次上门不行的,要多次上门,直到交纳为止。最终未还款的学生,1218日前逐人说明情况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县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5、贷款本息收缴(112日—1218日)

资助中心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全力做好贷款本息收缴工作,按程序认真、细致进行收缴。做好统计,时刻掌握还款情况。做好政策解读,采用正确的还款方式,杜绝其它不安全的还款方式,确保还款资金安全,全心全意为还款学生和家长服好务。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人人知晓。

资助中心在“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电视台对今年还款的时间、方式、方法进行宣传。各学校也可采取召开教师会议、发放助学贷款还款政策(附件4)宣传页等形式对助学贷款还款政策进行宣传,确保人人知晓,为今年的催收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2、提高认识,增强催收工作的主动性。

各校要认识到,贷款本息回收工作是政府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要作为一项维护惠民工程的大事来抓。各校要成立贷款本息催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资助工作领导亲自抓,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今后此项工作在我县能够高效顺利完成,增强蒲城人民在外界的诚信度。

3、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催收工作的服务意识。

助学贷款学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较高。我们在工作中,要把开展诚信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放在首位,同时,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注意保护他们的信息和隐私,整个工作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充满温情,充满服务。对有恶意欠款倾向的学生,要以批评教育为主。

附件:1、蒲城县2020年助学贷款本息催收联系表

   2、蒲城县2020年助学贷款催收包联辖区划分表

   3、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

   4、助学贷款还款政策

20年助学贷款催收安排附件1-4

蒲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