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关于评选推荐2020年度全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优秀学校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推动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水平、上台阶,激励先进、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渭南市学生营养办印发《关于评选推荐2020年度全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学校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渭学生营养办〔2020〕21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开展市级优秀学校和先进工作者评选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21日前,各片区完成评选推荐和上报。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优秀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堂供餐学校。
先进个人: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中,从事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管理人员。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优秀学校
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领导重视,硬件保障到位,管理规范精细,实施工作成效显著,学生和家长满意度高,在片区内能够起到标杆示范引领作用。
实施水平实现大幅提升:在本年度实施营养改善工作中,学校食堂硬件保障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学校食堂供餐能力和水平发生根本性变化,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肯定。
(二)先进工作者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积极奉献,在县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实绩突出。
2.熟悉掌握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中有方法、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3.热爱学校后勤及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吃苦耐劳,从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3年以上,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任职学校具有一定规模食堂并供餐,学校食堂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精细,学生和家长满意度高。任职期间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无资金、食品安全事故。
四、评选办法
优秀学校,由学校申请、各片区审核,确定推荐候选学校;先进工作者由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并逐级上报、层层审核确定候选人。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对片区推荐上报的候选学校和候选人,经审核、公示后,推荐上报表彰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县营养办要严格按照程序、条件和要求,进行提名、推荐和审查。
(二)严肃评选纪律。对未严格按评选范围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且不再递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三)实行“一票否决”。若发现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在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问题,全年被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下发整改处理的学校,立即取消候选学校及候选人其资格。
(四)严格报批手续。各片区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履行推荐、审核手续,及时报送候选学校和候选人评审表和相关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1. 推荐的优秀学校汇总表、评审表和典型材料。2. 推荐的先进人个汇总表、评审表和先进材料。3.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务于2020年12月21日前报送到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材料不齐或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杨铁军 电话:0913-7237050
附件: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