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卫发〔2011〕78 号

发布时间:2011-06-23   浏览量:2096

蒲城县卫生局  教育局

关于再次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通知

蒲卫发〔2011〕78 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及幼托机构: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流行,接种疫苗是预防麻疹发病的有效措施。为实现我县2012年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标,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再次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人群
    按照现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再次对8月龄至15岁无麻疹疫苗免疫史或未全程免疫的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进行麻疹疫苗补种。
    二、时间安排
    (一)2011年6月24日:县疾控中心组织对相关人员培训;
    (二)2011年6月25-26日:各镇对所有参与本次活动人员(包括教育部门)进行培训;
    (三)2011年6月27日-7月4日对本次活动目标人群进行摸底调查,采用挨门逐户,拉网式排查的方法进行摸底,要求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四)2011年7月5日上报摸底人数、应种人数及麻疹疫苗需求量;
    (五)2011年7月6日-10日:对所有应种儿童进行补种;
    (六)2011年7月11-14日县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对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进行快速评估;
    (七)2011年7月15日镇上报附表2及查漏补种工作总结。
    三、工作指标
    (一)以镇为单位,8月龄-18月龄儿童麻疹疫苗1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18月龄-15岁儿童麻疹疫苗2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本次查漏补种活动后,如再发现8至15岁儿童的含麻疹成份疫苗的免疫空白或未全程免疫的,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部门职责
    (一)各镇卫生院
    负责对学校的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对应种对象进行补种、补证等工作,并对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
    (二)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
    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活动,全力配合各镇卫生院对适龄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对应种儿童应告知并积极督促进行补种。各中小学及幼托机构要负责汇总本学校相关资料,并上报辖区卫生院或有关医疗机构。
    五、接种要求
    各镇卫生院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补种形式,接种人员必须具备接种资质,并做好做好疑似接种不良反应的报告,县卫生局成立疑似接种不良反应处置小组,做好处置工作。对在补种过程中发现未建卡、证的儿童应及时补卡、补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本次补种要及时上卡、上证。
    六、注意事项
    (一)麻疹减毒活疫苗对酒精等消毒剂敏感,在开启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对接种部位消毒只能使用75%的酒精,必须等酒精干后才能接种。
    (二)麻疹疫苗对温度和光敏感,可迅速灭活,疫苗应避光冷藏保存,并且必须在30分钟内用完,若超时必须废弃。
    (三)注射器排气时避免排除疫苗过多。
    (四)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接种麻疹疫苗至少间隔6周以上,接种麻疹疫苗后要间隔4周方能接种丙种球蛋白。
    (五)接种过其他减毒活疫苗的需要间隔一个月以上才能接种麻疹疫苗。
    七、督导检查
    卫生局将对每镇派一名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督导和评估。按照统一的评估表对所督导各镇进行补种后接种率的调查评估。
    附表:1、麻疹疫苗摸底和补种情况登记表
          2、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汇总统计表
          3、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疑似接种不良反应处置小组
          
 
蒲城县卫生局  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