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1〕49号

发布时间:2011-06-23   浏览量:2183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蒲教发〔2011〕49号

 
各初中、县直学校:
    现将《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蒲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加强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工作的
意    见
 
    身体健康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也是快乐工作之本。校园的主体是教师,教职工的身心和谐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教育事业,使得教师乐教、乐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做好关爱教职工身心健康工作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的工作节奏日趋加快。特别是许多在教学一线的教师,他们终日为了教育事业劳苦奔波,无私奉献。长期的伏案工作,时刻威胁着教师的身心健康。为了确保广大教职工以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投入工作,充分调动全县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职工身心健康,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1、要营造有利于教师身心健康的氛围。教师的心理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社会问题在教师身上的曲折反映。因此,解决教师的心理问题必须标本兼治,整体联动。通过开展“教育宣传”、“重视教师心理健康的工程”等活动,以科学的舆论引导社会、家长了解教育,理解教师,为教师创造一个融洽、温馨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
    2、转变教师管理方式。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尽一切力量,把学校凝聚成一个有力的团队。要从工作、学习和生活上多多关心教师,多为教师提供工作上的便利与支持。创造一种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
    3、加强教师日常锻炼及健康体检。一是大力加强学校教职工体育,娱乐设施建设,建立教师专用活动室,购置乒乓球台、健身器等设施。二是确保每位教师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文体活动,让教师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体育锻炼,释放压力,消除疲劳,强健身体,愉悦心情。三是对教师进行定期体检。体检时要增加心理健康项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到西安进行健康体检。教育局也将于近期组织部分教师赴西安进行体检。各单位接通知后,从获得省级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或具有中学高级职称、或在一线工作时间较长的教师中认真遴选人员,乡镇3人,城区小学每校1人,马村矿区学校1人,其余县直学校3人,于6月30日前把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教育局人事股。
    二、扎实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体检工作
    根据蒲城县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局关于《对全县干部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的通知》(蒲组通字〔2011〕3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县教职工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范围包括各初中(小学),县直单位的全体正式干部职工。具体时间要求从6月中旬开始,7月中旬前结束。
    三、几点要求
    1、对全县教职工的健康检查,各单位领导要以大局为重,本着以讲政治、讲稳定、讲和谐的高度出发,思想高度重视,以对教职工健康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教职工健康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迅速制定本单位教职工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好与体检医院的联络衔接及本单位教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工作。
    3、此项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对本次健康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每位同志要设立个人健康检查档案。总结以书面行式上报教育局。
    4、健康检查的各项费用,从各单位日常经费中列支。坚决杜绝在此项工作中,各单位对教职工的各种分担、摊派、集资等乱收费行为。凡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