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1〕51 号

发布时间:2011-06-23   浏览量:2038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散放暑假的通知

蒲教发〔2011〕51 号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自7月15日起散放暑假,下学期8月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假期共48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放假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做好考试分析与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各单位总结于7月15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放假前,各校要认真组织,集中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一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到公路、铁路、高速路沿线玩耍。二是教育学生远离水库、池塘、河滩等,不玩水,不到山崖、陡地等危险处玩耍。同时教育学生防雷击、防触电、防食物药物及植物中毒,特别是不参与花炮制作并远离制作场所,严防各类伤害事故发生。三是讲解电子游戏和不健康网络活动的危害,督促家长做好监护工作,使学生远离游戏厅、网吧、歌厅等场所。

        三、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责任制,不得出现空岗和顶替等现象,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假期内各单位一把手不得关闭手机,确保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状态。要强化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如有意外事故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基教二股。各单位假期值班安排情况于7月13日前一式两份分别报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

        四、各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不得随意提前、推后或延长假期,切实保证师生的假期休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补课或为其提供场所,并教育全体教师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补课班、辅导班,减轻学生负担。对违反规定要求的,教育局将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各单位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好教师暑期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把教师的政治理论知识、教育法规政策、先进教师事迹、新课程培训等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实抓好,特别要加强师德师纪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政策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思想政治水平与教育理论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进程,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六、开学前,各学校领导成员要提前到校,认真研究并安排有关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开学。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