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转发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陕教治办〔2021〕3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严格做好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并传达文件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从校长、分管领导、班主任逐级落实、逐级考核追究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职责。
二、自查自纠,扎实整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课后延时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进行自查自纠,限时整改,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三、加强监督,从严查处。县局将加强收费管理和监督机制,坚持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经查属实的违规办学、教育乱收费行为,将公开曝光,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附件: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