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8日
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陕教〔2021〕129号)和《中共蒲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蒲发〔2021〕9号)文件精神,持续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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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重点做好控辍保学、学生资助、包联帮扶工作,统筹推进乡村办学条件改善,协调做好“两后生”培训工作,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实落地。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乡村振兴办公室,统一部署和协调教育系统乡村振兴工作。各校(园)成立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力量,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统筹安排本校(园)内及所属镇辖区内乡村振兴工作。各乡镇中心校安排专人对接辖区各村,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校(四大镇初中)负责对接镇政府,形成教育系统县、校、镇、村四级振兴网络,确保各项工作途径畅通,任务推进有效。
三、目标任务
(一)扎实学习,科学部署。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巩固脱贫成果相关政策文件,落实县委、县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教育系统相关工作,做到履职尽责。机关各业务股室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安排和指导基层学校开展各项业务。各中心校要每月组织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学习上级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统筹安排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展工作,完善会议记录、影像等工作资料。
(二)巩固成果,推进振兴。
1.控辍保学方面。坚持把控辍保学作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底线红线,严格落实行政教育“双线”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夯实“七长责任”,压实控辍保学责任。强化教育、公安、镇村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发挥学校主体作用,联合镇村工作力量,对义务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摸排统计,逐村逐户核清义务段适龄儿童少年基数,建立并每学年更新全县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数据信息。对接易地搬迁安置点,排查搬迁群众子女就学有无断档情况,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充分保障搬迁群众子女就学,实时更新搬迁群众子女就学情况台账。建立一生一表辍学学生工作专档,健全留守、随迁、残疾等各类特殊学生花名册。同时,实行数据动态管理,加强和镇村、相关部门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各校加强校内控辍保学力度,落实控辍保学月报、周报制度,对叛逆厌学有辍学倾向的特殊学生,建立有辍学风险学生台账,加强心理疏导和劝返力度,消除风险隐患。对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持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牵头单位:基教一股 配合单位:督导室
2.学生资助方面。按照脱贫后“四不摘”的要求,精准筛查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事故困难户家庭学生,建立四类家庭学生信息库,重点做好“三类”人群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重点保障人群的资助工作。完善资助档案,建立健全资助政策落实相关台账。同步实施县、校、村镇数据联动,每学期向村镇反馈受资助学生花名册。各校落实学校帮扶政策,对脱贫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和低保户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针对性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减免相关费用。
牵头单位:资助中心 配合单位:计财股、基教一股、学前股、振兴办
3.办学条件改善方面。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制定乡村学校改善计划,聚焦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加强镇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不断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加快职教中心迁建,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不断满足适龄人口和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
牵头单位:校建股 配合单位:职教股、计财股
4.技能培训方面。摸清并建立健全“两后生”台账,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三类户“两后生”(即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入大学或中专院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并严格落实相应国家资助政策。对不符合职业教育条件的学生协调对接县人社局,提供相应培训平台,有针对性的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两后生”一人培训工作,带动全家致富。
牵头单位:职教股 配合单位:考试中心
5.营养改善方面。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漠视群众利益整治进一步规范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账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常态化督查检查和日常监管,大力推动食堂建设,坚持以食堂供餐为主,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供餐能力,大力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牵头单位:后勤中心 配合单位:监察室、内审股、计财股
6.师资力量方面。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继续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通过招录、交流、分流等途径补充和优化乡村教师结构。继续推进中小幼教师“国培计划”,大力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深度培训,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积极落实银铃计划、乡村教师首席计划、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等项目。加大乡村教师评优树模、职称晋升力度,落实好乡村教师乡镇补贴和乡村补助。落实乡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确保乡村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牵头单位:人事股 配合单位: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计财股
7.信息技术方面。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提升2.0工程,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在宽带网络全覆盖基层上,推进中小学学校多媒体教师建设。持续推动“陕西教育人人通”应用工作。深入推进“陕西教育扶智平台”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三个课堂应用,继续开展“名校+”、“名师+”、“名教研员+”远程互助帮扶。提升农村学校管理人员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和师生信息素养,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
牵头单位:电教中心 配合单位: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
8.关爱帮扶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力度,同时关注脱贫户、三类人群家庭学生、残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生活学习,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个案辅导,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完善家校共育工作,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通过课后服务及留守儿童之家等形式,丰富留守儿童课余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牵头单位:基教一股 配合单位:基教二股、家教中心
9.学前教育质量方面。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继续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推动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坚持保教并重,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进一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性教育,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
牵头单位:学前股 配合单位:校建股、计财股、人事股、教师发展中心、基教一股、教研室
10.高中教育质量方面。推进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34号)。依据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交流帮扶机制,促进普通高中整体发展。
牵头单位:基教一股 配合单位:职教股
11.语言文字普及和推普方面。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作用。认真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牵头单位:基教一股 配合单位:基教二股
12.特殊教育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体系,确保身体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入学。稳步发展学前阶段和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牵头单位:基教一股 配合单位:学前股、教师发展中心
13.乡村振兴育人方面。持续深化学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主题活动,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作为国情教育和思政课堂的重要内容,鼓励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深度实践,进一步深化立德树人成效。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提升德育工作水平,鼓励职教中心、中小学校积极探索乡村振兴育人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
牵头单位:基教一股 配合单位:基教二股
14.驻村帮扶方面。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按规定开展驻村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对村情、户情做到“一口清”,工作记录、影像资料等工作档案齐全,做到群众熟悉认可度高。主要领导每季度到包联村开展帮扶工作,分管领导每月到村开展帮扶工作,研判问题,解决问题。
牵头单位:振兴办 配合单位:驻村工作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
1.各股室、综合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扎实履行股室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安排扎实开展工作,每周三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现象。
2.各校(园)长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做风,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本校及辖区内学校和幼儿园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坚决杜绝只安排不过问“甩手掌柜”现象。
(二)注重工作实效。
1.各股室要细化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到人,制定相关文件,指导基层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2.各校(园)结合重点任务,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做到工作件件有安排,事事有回应,完善各类工作资料,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3.各中心校要统筹协调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展工作,加强镇村对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
1.加强业务指导。各股室加强业务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坚持做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谨防问题整改“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2.严格日常督查。各片区负总责,各中心校要每月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相关工作进行定期督查,不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强化问责问效。振兴办牵头,监察室效能专班配合,对工作开展过程中,态度积极,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表彰奖励。对工作中相互推诿、消极怠慢的人员严肃追责,顶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