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人事管理,深入推进“大提升转作风行动”,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2021〕12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中旬,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回头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落实县十七次党代会精神,持之以恒严抓纪律作风,促使党员干部一以贯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案促教促防,严肃认真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范围对象
重点查纠全系统存在的以下问题:
1.在我系统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借调人员除外);
2.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应当终止与其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3.长期病事假不按规定审批备案,或按规定应当降低薪资待遇,但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4.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到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5.已故或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养老金;
6.受党纪政务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薪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7.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
8.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取酬;
9.其他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25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大提升转作风行动”,组织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的通知》等,促进党员干部严守规矩、不逾底线。严格对照编制名册、工资表、预算花名册、考勤记录,及“吃空饷”的具体情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统计表》《自查表》《自查承诺书》经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上报),于11月5日前报人事股。
(二)重点督查阶段(12月1日前)县局将采取随机抽查、分片督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还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顶格处理。同时,县纪委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建章立制阶段(12月15日前)。各单位对“吃空饷”专项治理“回头看”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修订完善请销假、日常考核、临聘人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健全完善防治“吃空饷”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责任。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回头看”,是深入推进“大提升转作风行动”的重要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专人负责,认真自查清理“吃空饷”问题,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严格组织实施。对发现的“吃空饷”问题,必须坚决纠正处理:一是依规依纪依法对“吃空饷”人员作出处理;二是停止发放“吃空饷”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收缴违规领取的资金;三是由各单位负责将财政下拨的“吃空饷”人员相关经费上缴财政;四是按照有关规定对“吃空饷”人员办理核减工资、退休养老金和编制等手续。
(三)严肃纪律要求。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自查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这次“回头看”后仍存在“吃空饷”问题的,要顶格处理、一案双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举报电话 监察室:723790 人事股:7212897
附件:附件汇总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