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加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充分挖掘特色亮点,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着力打造特色,力争我局承担的全市“十项重点工作”四季度各项工作争先进位。按照局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今年考核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将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信息报送情况分类实施考核。
二、报送内容
1.各单位阶段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
2.各校在教育管理、教研教改、家校沟通等方面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果,形成的新经验。
3.各校在全面加强中小学党建、实施课后延时服务、学生作业减负提质、“三名+”建设及“三支队伍”培训、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千园达标”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达标创建等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考核分值
信息考核按数量累积得分,总分值为10分。凡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3分,受到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教育部发文或简报作为先进典型宣传推广的加2分,被《中国教育报》《陕西日报》《渭南日报》“陕西电视台”、省教工委、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发文或简报作为先进典型宣传推广的加1分。该加分由各单位提供佐证材料,教育局宣教办审核确认后落实,加分总量不超过10分。
四、报送要求
1.坚持时效性。对一些重大事件、重要动态以及经验总结类信息要及时报送教育局宣教办,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坚持真实性。报送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事例、数据等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坚持全面性。要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反映工作要有始终,不能断章取义,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4.坚持精炼性。报送信息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富有条理,力求做到精炼。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