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21〕128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1年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综合管理,推动园所内涵发展,提高办园水平,现就做好我县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全县民办幼儿园。
二、年检标准
依照《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标准(试行)》(附件1)开展年检工作。
三、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1月22日至11月28日)。各中心校召开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标准(试行)》及年检工作的程序和办法,熟悉和掌握工作要素和指标体系,统筹安排部署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阶段(11月29日至12月5日)。各幼儿园要严格对照年检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详实的自查报告,如实填写《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并上报中心校审核,做好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附件3)。
第三阶段:初评检查阶段(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中心校组建不少于4人的年检工作组,依据年检《标准》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依据标准查看资料等形式逐园进行检查,逐项赋分并填写《蒲城县2021年民办幼儿园年检得分表》(附件4、一式3份),对存在问题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根据附件3要求按照一园一册,进行整理装订,并上报中心校审核(原件材料经审核后返还幼儿园)。审核工作结束后,各中心校形成辖区年检工作汇报,于12月12日前将本辖区民办幼儿园年检材料一并上报片区。
第四阶段:片区抽查阶段(12月13日至12月19日)。各片区组建检查工作组,根据中心校上报年检结果及民办幼儿园提供的年检材料对片区内部分民办幼儿园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20%,并指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填写《蒲城县2021年民办幼儿园年检片区复检得分表》(附件5)和《蒲城县2021年片区民办幼儿园年检汇总表》(附件6)。
第五阶段:片区上报阶段(12月20日至12月22日)。各片区按照12月20日(上午:罕井片区、下午:孙镇片区),12月21日(上午:兴镇片区、下午:党睦片区),12月22日城区片区依次将片区内民办幼儿园年检材料、附件5纸质版上报教育局学前教育股,附件6(EXCEL格式)电子版发至学前教育股邮箱(pcxqjyg@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列为限期整改对象,待整改达标后,核定年检结论:
1.超范围办学的;
2.违规收费、违背科学保教理念“小学化”现象严重的;
3.使用彩钢房作为幼儿活动场所、部室等;
4.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有悖师德的;
5.室外活动场地未软化或者未配备大型户外玩教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连续两年年检为基本合格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年检的;
3.擅自变更幼儿园名称、地址、层次、类别、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决策机构成员、章程的;
4.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
5.管理混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7.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8.园舍或者其它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9.对财务管理混乱,票据不全等,特别是保教、伙食、接送等费用收支情况不按收费抄送或备案进行收取的。
(三)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年检优秀及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对年检“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幼儿园,由县教育局责令限期整改(1-3个月,3-6个月),整改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幼儿园,要停止招生,并进行公告。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检是对民办幼儿园本年度工作的一次检阅,也是县局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指导民办幼儿园提升办园条件及保教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民办幼儿园自我总结,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有效途径。一是各中心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统筹部署安排;二是各中心校要重过程、重实效,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标准,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统一尺度、统一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扎实细致,注重成效。各幼儿园一是要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完善各类档案资料,整理各种证件、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写出自查总结;二是对实地察看的设施、资料等要早做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充分做好年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中心校在检查中要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客观公正,要严格按照附件1对各幼儿园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结合幼儿园日常管理的有关情况核定年检结论;各片区、中心校要根据年检情况注重引导民办幼儿园认真分析各园存在的问题,帮助幼儿园积极整改,有效落实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
(三)及时上报,落实整改。一是各片区严格按照上报时间节点将片区内年检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局学前教育股;二是各片区、中心校要督促基本合格及不合格幼儿园做好整改工作,并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附件:附件汇总
1.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标准(试行)
2.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
3.年检需要提交的资料
4.蒲城县2021年民办幼儿园年检得分表
5.蒲城县2021年民办幼儿园年检片区复检得分表
6.蒲城县2021年片区民办幼儿园年检汇总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