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1〕61号

发布时间:2011-08-30   浏览量:206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2011年秋季学期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实施

蛋奶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蒲教发〔2011〕61号

 
各初中、有关县直学校:
    秋季开学在即,为了进一步在全县义务教育段实施好“蛋奶工程”,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落实。
    一、继续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蛋奶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蒲政办发〔2010〕21号),各校实施人数以开学报到后人数为准。
    二、经费承担比例仍按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扩大蛋奶工程试点工作范围的通知》(渭政办发〔2009〕180号)确定的标准执行。80%家长承担费用要先核定本学期实际实施天数,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印发《告家长书》,由学校据实收取,避免期末退款。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多收或搭车收费,并在开学三周内将款交至局计财股。
    三、蛋奶继续由教育局公开招标的企业统一配送,各校不得私自购买或调换。
    四、各校按照免费享受蛋奶工程家庭贫困学生界定办法,选出20%的免费生,在校内醒目处公示免费享受名单,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蒲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规范管理细则(试行)》(蒲教发〔2010〕85号)、《蒲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规范用表》(6种)和《陕西省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手册》已与去年秋季印发给各校,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各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健全制度,健全档案,规范管理,并总结得失,及时上报典型的经验。
    六、各实施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蛋奶工程”专用储存室建设,进一步强化储存、加工、领取、发放、饮(食)用、档案资料管理。坚决杜绝把未加工的蛋奶发给学生,严禁向教师免费供应蛋奶,如发现此类现象,县局将严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
    七、根据《关于选派“五老”教育监督员对实施蛋奶工程进行教育监督的意见》(渭市关联发〔2010〕7号),各实施学校要全力支持与全程配合,对五老”教育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要逐条落实,记录在案;社会各界的质疑和投诉要逐件回复,切实做到回复无反复。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全县蛋奶工程“五位一体”(关工委、督导室、监察室、媒体、投诉电话和投诉网站)安全监管运行机制。县勤办设立投诉电话,各校务必在学校醒目处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7219083)
    八、各实施学校要如实填写《渭南市201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情况备案表》,务于9月9日前,以初中为单位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勤办。开学后,县勤办将会同财政部门逐校审定今秋实施人数,所报人数应与本学期校方责任险投保人数一致,对虚报数字的学校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九、各学校附属幼儿园学生坚决不能纳入学生营养餐工作享受对象,对于违反规定的将予以查处。
    十、各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蛋奶工程”的实施,要落实主管领导和班主任工作责任,确保实施工作安全规范。要妥善解决采用包灶实施学校的学生伙食费用问题。要认真总结学校克服学生厌食的好做法,并加以推广。要推广“一周一节营养课”,普及食品营养安全知识,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
    十一、从2011年秋季开始,勤办要结合实际情况,每月进行督查,发布督查通报。
    十二、开学后,教育局将根据各镇学生增减情况 ,适当调整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学校,各镇不得私自增加实施学校。
 
    附:1、《渭南市201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情况备案表》
            2、《蛋奶工程贫困生界定标准》
            3、蛋奶工程《告家长书》
            4、2011年秋季学期蛋奶供应明细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