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党〔2022〕4号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党组
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现就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要求
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月25日前全面完成。
三、范围对象
1.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
3.原则上全体党员要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因疫情影响或确实有困难不在蒲城的党员应通过电话或微信等形式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党组织也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将评议内容、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予以告知,组织好评议工作;
4.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当年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当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评为不合格等次。
四、方法步骤
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各基层党组织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深入查摆问题,征询意见建议。党组织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广大党员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谈心谈话要做到“三必谈”:即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要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严格工作程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党员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以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超过30人的可以以党小组的形式进行。按照个人自评(附件1-1)、党员互评(附件1-2)、民主测评(附件1-3)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个人自评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敢于揭短亮丑、触及灵魂;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出具体意见,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要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四)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局党组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党支部要推进党员教育管理与渭南“互联网+党建”深度融合,要及时把有关情况上传渭南“互联网+党建”云平台,便于局党组精准掌握工作进展。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指导督促,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熟悉工作程序,明确工作纪律,研究解决具体问题,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及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坚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党组班子成员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分工,列席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
(二)增强工作实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照搬照套制定工作方案,不得简单片面地追求参会率、测评票数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主义”。
(三)做好结果运用。要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将党组织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清单和《民主测评汇总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连同电子版于2月28日前报送局党委办公室(邮箱:pcjy7212135@163.com)。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表册
2.谈心谈话记录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党组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