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系统2021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浏览量:4874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我系统2021年度工作人员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县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蒲人社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工作的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时间为2022年3月2日---4日,各单位具体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有关问题说明

1、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五个等次。

2、优秀等次

1)优秀等次比例按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坚持“去尾法”原则,不实行四舍五入,严禁任何单位超比例上报。

2)各单位要树立正确的评优导向,坚持“面向教学一线”的原则评选优秀,突出工作实绩,褒奖和支持那些素质精良、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求真务实、敢于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3)优秀等次名额在考核对象中要合理分配,原则上向一线教师倾斜。

4)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醒目处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考核程序和方法

各单位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年度考核工作。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注重工作实绩,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同时要搞好民主测评工作,坚决杜绝以会代考和优秀等次看面子、论交情、轮流坐庄等不符合考核程序和方法的现象发生。

4、考核表格的填写

考核登记表填写要整齐、规范,个人思想工作总结要结合实际,写出自己的特点,能够明确反映出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杜绝千人一面,重复雷同(统一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考核表格中“主管领导评鉴意见”栏由所在学校分管教学的领导签字,(内容为“建议评为xx等次”),“单位考核组织意见”栏由单位领导(中心校为中心校校长)(内容为“同意评为xx等次”)签字,同时加盖公章,属乡镇小学教师的,本栏还要加盖所在小学公章和所属中心校(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公章;“本人意见”栏必须由被考核人自行填写,不得代签(内容为“同意考核结果”);“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要加盖县教育局公章(内容为“同意”)。

5、我系统属组织部出文任命的领导干部,其考核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核(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6、对于今年新录用教师(含事业招考、高层次人才引进)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由个人撰写年度思想工作汇报,单位领导审核并对其参加工作以来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2019、2020、2021年招录的特岗教师不参与此次考核)。

7、各类借调人员在原单位进行考核(各片区工作人员统一在城区片进行年度考核)。借调时间超过半年的,由借调单位向被借调人员的原单位提供年度工作鉴定。离职进修人员,由所在学习院校提供学习培训情况,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交流轮岗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交流期间的工作情况由受援单位提供;今年通过公开竞聘到城区工作的教师,在新单位考核。

8、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请假手续为依据),不进行考核。

9、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考核,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不得隐瞒虚报、随意判定标准。

10、事业单位考核年度内受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1、今年还未出文的退休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1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13、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单位作出决定后报人社局事业股备案。

三、几点要求

1、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调整岗位、工资、续聘或解除聘用合同等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要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年度考核。县局将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考核工作不规范或敷衍走过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报送材料包括:(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一份);(2)、2021年考核结果等次名单(一式两份,并用word格式报电子版,各单位按工资文顺序排序);(3)、个人考核登记表(一份);(4)、2021年度工作人员增减情况表(一式两份,一份报人事股,一份报事业股);(5)、不合格等次人员情况说明(两份,加盖公章);(6)、2021年新参加考核人员提交个人年度思想工作汇报,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核并评价其参加工作以来的实际表现,(一式两份分别报教育局人事股和人社局事业股,加盖单位公章);(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各单位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每人上交一份)。

 

附件:(附件1-4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度考核结果名单

3.事业单位2021年度工作人员增减情况表

4.2021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名单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

6.各基层单位报送考核结果时间安排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2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