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   浏览量:24996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教育系统2022年度党费收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党费收缴台账

    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党员20221月起执行的新工资标准建立党费收缴台账,新的党费收缴标准从20221月开始执行。

    二、党费计算方法

    1.在职党员

    (1)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为:每月工资(含校长职级工资)、津补贴之和,扣除每月养老统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之后的剩余部分。

    (2)交纳党费比例:基数在3000元以下(3000)者,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5000)者,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10000)者,按1.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党费。  

2.离退休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5000)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几点要求

    1.认真领会通知要求,夯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参与,对党员进行摸底,及时理顺党组织关系,确保新建台账人员准确无误。

    2.严格党费收缴标准,建立台账。各基层党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会同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现执行的基本工资(含校长职级工资)、绩效工资(奖励性除外)和扣除部分各项标准,对本单位的党员逐一进行核查,逐人造册登记,建立本单位党费收缴管理台账。

    3.严格台账审核程序,按时上报。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台账经公示无异议后,党组织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于39日前将附件12交党委办审核(电子版发邮箱:pcjy7212135@163.com)。审核无误后按照新的党费收缴台账于313日前,上缴20221-3月党费。统一交至“蒲城县教育局党费收缴专户”,并凭交纳凭证及时到党委办换取党费交纳专用票据。   

  户:蒲城县教育局党费收缴专户

  号:08020130000004012

开户行:蒲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址:蒲城县解放路(尧山中学南50米路东)

 

附件:

  1.党组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台账

  2.党委党费收缴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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