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1〕65号

发布时间:2011-09-06   浏览量:2142

蒲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继续做好2011—2012年学度校(园)方

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蒲教发〔2011〕65号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省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继续做好我县2011—2012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校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投保工作顺利进行。
    一、投保范围
    根据会议要求及我县实行的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学校严格要求所管辖的基层所有学校及幼儿园,做到“应保尽保”,保证辖区内无一名学生漏保。
    二、投保阶段
    ㈠9月10日前各投保学校将填写的《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花名册》以及其它相关表册以初中为单位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上报县勤办。
    ㈡10月10日前县勤办汇总各校投保学校情况并填写《投保学校分类统计表》,将花名册及统计表电子版分别报市安稳科,康全保险经纪公司及人保财险蒲城支公司,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花名册与统计表交人保财险蒲城支公司
    ㈢保费的收取。保费的收取分上缴现金和转账两种方式。各投保学校在上交投保花名册的同时上缴保费,上缴现金的交县勤办,转账单位将保费转到人保财险账上。具体是: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蒲城支公司,账号:26-53010104000410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蒲城县支行营业部。
    三、保险知识宣传、学习、培训阶段:
    各单位,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校园方责任保险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手册》,吃透精神熟悉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服务手册中的各项工作流程要求做好,投保、报案、理赔、服务等各项工作。同时利用各种方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校园安全知识及校(园)方责任保险在防灾、防损、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功能,使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理解、支持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的新校园。
    附件一:校(园)方责任保险注册学生花名册(样表)
    附件二:校(园)方责任保险投保汇总表一(样表)
    附件三:校(园)方责任保险投保汇总表二(样表)
    附件四:陕西省校(园)方责任保险索赔申请书
    附件五:陕西省校(园)方责任保险赔偿协议书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