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九届全省青少年文学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9   浏览量:183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参加第九届全省青少年文学创作大赛的

通      知

 
各初中及学区关工委:
    今年,省关工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作协等单位继续联合举办全省青少年文学创作大赛,按照陕关联字〔2011〕3号文件《关于举办第九届青少年文学创作大赛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全省青少年文学创作大赛的重要意义。此项大赛已连续举办了八届,有力地促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改进和提高,日益受到了中小学校师生和家长的肯定与欢迎,已经成为我省关工委系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品牌和重大赛事。本次大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2004〕8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使青少年通过读书、写作等健康有益的课外文化活动,陶冶情操,体验生活,不断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信念,从小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校及关工委领导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圆满完成此项活动。
    二、本次大赛活动创作主题:《做人从感恩起步》
    旨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以学会感恩,不忘根本入手,通过自己切身的体会和感悟,抒发和培育学生的感恩之心、报国之志;珍惜爱护亲情、友情,学会处理和他人的关系,学会做人做事;增强社会责任感,发奋图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关心自己的父母和师友,回馈社会、报效祖国。
    三、作品体裁:作品体裁原则上不设限制,童话、诗歌、散文、记叙文、小小说等均可。考虑到中小学生的实际,作品篇幅一般应限制在2000字以内。长篇小说、散文等一般不予提倡。
    四、参赛:小学三年级以上、非应届小学、初中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大赛分少儿组、初中组,分类进行评选推荐。
    五、大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9月——10月)各学校要做好对大赛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第二阶段:(2011年11月——12月)各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读书和写作。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各初中学区上报中学生优秀作品2篇,小学生优秀作品2篇。请于2011年12月底前报县教育关工委办公室。
    第三阶段:(2012年元月——2月)县教育关工委组织评委对各校推荐上报的参赛优秀作品进行评审,将优秀作品上报省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四阶段:(2012年3月——4月)省大赛活动办公室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参赛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后交大赛评委会组织评审,并根据各地参赛情况推荐先进组织单位和先进校园提名,交大赛活动组委会最后审定。7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六、作品报送
    1、参赛作品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语言流畅。指导老师要做好大赛的创作辅导及作品的筛选、把关等,严禁剽窃和抄袭。
    2、上报参赛作品一律用正16K白纸打印,不需另加封面,标题左上方要注明作品体裁,标题下方注明作者所在区县、学校、班级、姓名,作品末尾注明指导老师及联系方式。
    3、上报的作品必须填写参赛推荐表(附后)。
   七、其他事项
   1、省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做人与作文》、《童话世界》等杂志,对创作活动开展必要的专题辅导和报道。
    2、大赛活动应本着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开展,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校、学生收取参赛费用。
    附件:《全省青少年文学创作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
 
 
蒲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陕西省青少年文学创作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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