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陪餐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22   浏览量:8958


蒲教发〔202220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陪餐工作的意见



 

各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执法、优质服务”评议活动整改工作,规范全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升学校食堂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优化学生饭菜营养搭配,确保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现就加强家长陪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学校食品安全备受社会关注,关乎全县十万余名师生饮食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要求、按制度开展食堂各项工作。各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要亲自抓、亲自管,始终把食品安全贯彻学校发展全过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从严落实校领导、家长陪餐制度,主动邀请家长参与评价,自觉接受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把牢食品安全关口,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就餐。

二、细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校领导、家长陪餐制度

1.完善陪餐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校领导、家长陪餐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专人负责陪餐工作,方案要对实施步骤、陪餐人数、陪餐对象、陪餐形式、陪餐次数等进行细化,建立健全本校陪餐制度。每餐要有校领导陪餐,高中每周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家长陪餐,义务段学校、幼儿园每周要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长陪餐。原则上学生数在500人以下的学校以校为单位陪餐、每校3-5人,5001000人学校以学段为单位陪餐、每学段3-5人,1000人以上学校以年级为单位陪餐、每年级2-3人。

2.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费用自理、自愿参与”的原则,在每个年级选取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的家长代表,家长代表人数不少于学生人数的10%,建立家长陪餐人员库,随机按照学校规模抽取家长代表进行陪餐,并要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要求。陪餐前组织家长代表全面参观学校食堂后厨环境卫生和加工环节;陪餐时要合理安排陪餐地点,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秩序;陪餐结束后要组织家长填写相关记录表,收集好家长意见和建议。

3.注重评价服务。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家长陪餐后评价,主动邀请家长对饭菜搭配、营养膳食、味道、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定价、就餐秩序等进行客观评价,分类收集陪餐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要在领导班子会上进行研究,结合实际认真借鉴整改,切实改进食堂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让学生吃的安全、健康、营养。

三、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教育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内审股、监察室、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股室为成员的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校陪餐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者重大风险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教育局将在全系统聘请学校试餐监督员,县级层面试餐工作由监督员负责组织实施,在全县家长陪餐人员库分片区随机抽取部分家长代表,特邀“两代表一委员”和家长代表开展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学校试餐活动,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包联组干部一同试餐,监督员组织试餐对象进行满意度评价,收集试餐意见和建议,教育局汇总后统一将评价意见建议公开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做好整改提升。教育局组织的试餐餐费统一列入学校办公经费,不得从学生伙食费中克扣,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四、从严管理,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落实

1.强化管理。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落实好学校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内部管理,规范陪餐行为,使陪餐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强化督查。专项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陪餐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大监督力度,采取学生举报、家长参与、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让陪餐制度成为一种刚性制度,确保家长陪餐常态化开展。对陪餐制度落实不力、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

3.强化报送。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本校家长陪餐人员库于331日之前上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成立全县家长试餐人员库。本校和全县家长陪餐人员库原则上每学期更新一次,中途不做调整。



                                      蒲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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