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假期校园安全及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浏览量:254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清明假期校园安全及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清明节临近,各类火灾隐患增多,为落实全国和省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清明假期校园安全及春季防火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控宣传,提高责任意识。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属地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出蒲,若有教职工、学生、家属出蒲向学校和属地双报备。各校园假期实行封闭管理,做好门禁管控、消杀消毒、隐患排查等工作,严禁外来人员入校。做好疫情防控和传染病宣传教育,做好教职员工加强针和3—11岁学生第二针疫苗接种工作。掌握师生员工健康和外出情况,所有返蒲和高频接触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岗。

    二、强化安全教育,提高防范素养。

各校园在清明节前通过网络、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重点开展防火、道路交通、“一盔一带”、防踩踏、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同时教育学生野外不玩火,懂法守规,懂得防护基本知识技能,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三、强化防火意识,倡导文明祭扫

各学校园要教育师生员工注意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如遇有火情,不盲目主动参与扑救灭火工作,未成年人坚决不允许参与扑救,应第一时间通知有关部门和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确保自身安全。积极倡导鲜花祭扫和丝带寄情,大力推广文明祭扫,实现平安清明目标。

四、严格值守制度,保证通讯畅通。

各学校(园)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带班值守制度(清明假期纸质盖章值班表4月2日下午17:00前上报教育局安全稳定股),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同时,加强校园巡查,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情况,重大事项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确保校园安全。

 

 

 

                                          蒲城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日